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证券简称:健康元公告编号:临2018-046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 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22日
2、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2号会议室。
3、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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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保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副董事长刘广霞女士、独立董事胡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副总裁俞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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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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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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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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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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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审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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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审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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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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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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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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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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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丽珠(香港)有限公司为安滔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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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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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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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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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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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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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4、议案9至议案10、议案12至14为特别议案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
同时上述议案3至4、8至14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同时议案4需进行分段表决。
五、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皇甫天致、汪洋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