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8-034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元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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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4月16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7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53,684,21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073,684.20元。
三、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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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元人民币;对于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待中登上海分公司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税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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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8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8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13-5326936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8-035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2017年11月21日公司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业路支行(以下简称“西安银行”)认购了3亿元人民币“金丝路稳健系列(公司定向)理财产品-稳利宝”2017年第11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时收回全部本金和投资收益共计人民币305,950,684.9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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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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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183,000万元。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