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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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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2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授信业务,期限3年,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LONGI (KUCHING) SDN.BHD.开立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承担个人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3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长单采购合同,合同采购量合计55,000吨,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签约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重大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符合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障公司多晶硅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协商确定,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受益于全球光伏行业的快速增长及单晶产品市场需求的持续提升,近年来公司产能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为保证公司原材料多晶硅的稳定供应,公司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隆基”)、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隆基”)、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山隆基”)和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隆基”)与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祥股份”)、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祥多晶硅”)和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高纯硅”)于2018年5月22日在西安签订了长单多晶硅料采购合同。

若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公布的2018年5月第二周的多晶硅一级致密料均价12.72万元/吨(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69.96亿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63%,本合同属于特别重大采购合同,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情况

(一)交易双方

买方:银川隆基、宁夏隆基、保山隆基、丽江隆基、

卖方:永祥股份、永祥多晶硅、通威高纯硅

(二)合同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原生多晶硅料

2、标的数量: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合计采购数量55,000吨,其中2018年5月-12月合计采购数量4,000吨,2019年合计采购数量21,000吨,2020年合计采购数量30,000吨。

(三)交易对方情况

1、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

①成立时间:2002年11月12日

②注册地点: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永祥路96号

③法定代表人:段雍

④注册资本:125550.5374万元

⑤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产品和系统集成技术研制;生产、销售聚氯乙烯及其系列产品、烧碱及附产品、电石渣水泥、混凝土;办公用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和服务;对外项目投资;化工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中的废气、废渣、废水治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⑥交易对方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⑦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祥股份(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490,036.90万元,净资产为313,272.2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6,948.26万元,净利润76,750.52万元。

2、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

①成立时间:2007年04月23日

②注册地点: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永祥路100号

③法定代表人:段雍

④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⑤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四氯化硅、氯化氢、三氯硅烷、液氧(有效期至2018年9月21日止)。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附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进出口业务。

⑥交易对方为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⑦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祥多晶硅的资产总额为280,458.18万元,净资产为181,219.1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9,391.70万元,净利润52,996.85万元。

3、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①成立时间:2017年07月27日

②注册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荣华大街1号

③法定代表人:段雍

④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⑤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附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进出口业务。

⑥交易对方为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⑦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威高纯硅的资产总额为39,149.62万元,净资产为368,00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购量为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合计55,000吨,买方按月进行订单采购,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合同总金额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和单价确定。

(二)结算方式

银川隆基代表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一定额度的预付款,该预付款可用于抵扣卖方向买方供货的合同价款;买方根据采购进度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卖方支付具体采购订单对应的合同价款余额。

(三)履行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违约责任

①卖方交付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合格产品,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应当按约定时间进行更换。

②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因一方违约行为而导致另一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③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经签约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长单采购合同属于日常经营性采购,符合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通过锁量不锁价、按月议价、分批采购的长单方式,有利于保障公司多晶硅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协商确定,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