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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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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8-043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马鸿、马少贤、伍骏、廖岗岩4人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许成富、周世权、王珈3人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商业保理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0,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45: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业绩水平,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46: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长城证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公司”)分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均为1年)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同意公司为供应链管理公司、品牌管理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累计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供应链管理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瑞仑特纺织有限公司、广东聚亚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和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均为1年)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4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推进落实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构建时尚产业供应链服务体系的工作任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和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鸿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48: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五、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49: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8-044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柴海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做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布局,促进公司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与发展。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46: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长城证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8-045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

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1、为推进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银保理公司”)业务的顺利拓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对搜银保理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搜银保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0,000万元人民币。

2、2018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搜银保理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 法定代表人:徐文妮

5、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5日

7、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 本次增资前后搜银保理公司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增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搜银保理公司增资,有利于增强搜银保理公司的资金实力及竞争力,促进搜银保理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从而推动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方向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8-046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业绩水平,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7号文核准,2016年10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8,412,698股,发行价为每股12.60元,共计募集资金2,499,999,994.8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63,999,994.80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52,576.71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80,188.6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327,606.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4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业绩水平,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具体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公司”)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在未来两年内,由供应链管理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投入用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运营。

此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为30,000万元,系“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规划的实施,实现业务的转型升级,特别是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17年底,公司已通过供应链管理公司设立了11家控股型项目子公司,供应链管理公司业务发展非常迅速,在2016年、2017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32,381.67万元、1,480,344.89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6,972.63万元、46,194.33万元,供应链管理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要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从整个时尚产业的发展来看,供应链管理业务未来的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公司在供应链管理业务两年多的运营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发现供应链业务运营实施模式能够进一步优化:在供应链管理业务运营中发现,不同地区的各项目子公司存在有共同的供应商的情况,如通过供应链管理公司进行集中采购,能够进一步发挥规模采购的优势,提升运营效率,促进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优化和发展。同时,由于服装行业市场环境的变化,中小服装品牌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业务发展面临的波动性较大,公司的“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实施进度相对较慢,大部分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目前主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相对较低。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中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变更由供应链管理公司开展“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供应链管理公司在作为项目子公司持股平台的同时也发展集中采购及销售业务,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率及经济效益。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全资子公司品牌管理公司拟将募集资金30,000万元投入供应链管理公司用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运营。

(二) 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2015年以来,公司深刻认识到中国时尚生活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和变革的新阶段,时尚生活产业蕴含着巨大的转型需求和发展机遇,为此,公司制定了中长期战略规划纲要,在巩固提升现有服装品牌业务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在时尚产业深耕多年所积累的资源,大力发展供应链管理等时尚生活产业各项增值业务。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在时尚服装领域经营多年,每年的服装销售量达到数千万件,拥有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在设计、产品研发、集中采购、仓储、配送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并与数量众多的生产厂商及原材料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在行业资源整合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

在“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方面,公司以供应链管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由该子公司在全国各个地区投资设立多家控股型项目子公司,并以股权联合的形式,吸引那些在时尚产业具有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合作伙伴共同参与,汇聚本区域的供应链资源和市场资源,构建一个覆盖范围广、供应能力强且具有很大灵活性的时尚产业供应链服务体系。该体系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汇集供应链资源,为时尚产业商家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采购、仓储、配送等一系列供应链物流服务,以及研发设计、采购规划方面的支持。

两年多来,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迅速,同时,公司不同地区的各控股型项目子公司分别独立运营,在采购方面也存在向相同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通过供应链管理公司进行集中采购,能够进一步发挥规模采购的优势,提升运营效率,促进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优化和发展。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

①通过供应链管理公司能够进一步汇集供应商资源,提高经营效率

供应链管理旨在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采购、仓储、配送等一系列供应链服务,目前,公司不同地区的各控股型项目子公司分别独立运营,在采购方面也存在向相同的供应商采购的情况,通过供应链管理公司进一步整合其控制的各项目子公司的供应商资源,开展集中采购,公司能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实现跨区域的供应链管理。2017年,供应链管理公司已经利用自有资金开展了部分集中采购及销售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实际运作经验,目前有必要通过增加营运资金来扩大经营规模。

②通过汇集各区域行业资源,能够扩大各项增值服务的基础

通过供应链管理公司直接开展供应链业务,公司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汇集各区域的行业资源,强化与产业链内更多上下游企业的联系,为在产业链开展各项增值服务进一步奠定客户基础。

(2)可行性

两年多来,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迅速,已成为公司主要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从时尚生活产业巨大的市场容量和发展趋势看,供应链管理业务未来的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广阔。通过两年多以来的运营经验积累,供应链管理公司拥有了大量的供应链资源与市场信息,并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供应链业务实际运作经验,在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业务迅速发展的有利环境下,可以通过直接开展集中采购业务进一步优化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分两年实施完成,根据拟实施项目的业务运营模式,以及参考已实施的供应链管理项目运行状况,经测算在实施后未来两年将分别为公司新增营业收入12亿元、18亿元,新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87亿元、0.581亿元。

(四)风险提示

1、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对“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将努力按照该投资项目计划实施建设并达到预计效益,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仍存在因未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出现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将继续围绕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为产业链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增值服务。虽然公司在时尚产业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产业资源,但是公司仍然面临在新的业务领域存在专业人才不足、风险控制经验缺乏的问题。若公司不能及时引进和培养充足的符合新的业务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并建立完善的内部约束机制及风险控制制度,项目实施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综合市场外部环境及公司内部战略定位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投变更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方面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将起到重要作用。

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做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布局,促进公司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与发展。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做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布局,促进公司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与发展。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做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布局,促进公司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与发展。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本次募投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3证券简称:搜于特公告编号:2018-04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公司”)因经营需要,现拟分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均为1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使用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公司”)因经营需要,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该笔综合授信额度使用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管理公司、品牌管理公司因经营需要,现拟分别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其中:供应链管理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品牌管理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该笔综合授信额度使用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4、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管理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瑞仑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仑特公司”)、广东聚亚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亚特公司”)因经营需要,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和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均为1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使用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上述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一楼009室

法定代表人:伍骏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初级农产品、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木材、橡胶、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矿产品(不含铁矿石)、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和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产品开发、设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一楼008室

法定代表人:林朝强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消费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道具、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互联网零售;纺织品产品开发、设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广东瑞仑特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一楼011室

法定代表人:吴伟龙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棉纱、化纤纱、粘胶纱、涤纶纱、轻纺原料、棉布、针织布、牛仔布、纺织布料、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纺织品产品开发、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广东聚亚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一楼009室

法定代表人:许森涛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初级农产品、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品、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和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产品开发、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供应链管理公司分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均为1年)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为品牌管理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公司为供应链管理公司、品牌管理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供应链管理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瑞仑特公司、聚亚特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和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均为1年)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且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保障其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对外担保审批决策及内部控制程序也符合监管部门要求。上述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为6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560,610.67万元人民币的11.24%。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5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560,610.67万元人民币的80.63%。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项下实际担保金额为106,360.84万元人民币、3,458.12万美元,合计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560,610.67万元人民币的22.91%。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公告编号:2018-048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推进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以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及互联网金融为核心的时尚生活产业增值服务领域发展的战略规划的实施,落实在全国范围内构建时尚产业供应链服务体系的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和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鸿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2018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供应链管理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鸿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鸿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取得东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核准号:粤莞内名称预核【2018】第1800520738号)

2、注册资本(拟):20,000万元人民币

3、出资比例(拟):供应链管理公司持股比例100%

4、注册地址(拟):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横流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3楼305室

5、经营范围(拟):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初级农产品、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和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产品开发、设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2018年1月15日,公司与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将在东莞市沙田镇投资建设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中心项目。

为落实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中心项目的建设工作,供应链管理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鸿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中心项目的建设工作,开展供应链管理相关业务,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供应链管理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8-049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8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8日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7日15:00至2018年6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6月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总部2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因此,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审议议案1和议案2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18年6月4日及2018年6月5日8:30-11:30和13: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证券部,邮编:523170。

(2)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3)传真:0769-81333508

(4)联系人:廖岗岩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3;投票简称:搜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8年6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指示:如果本人(本单位)对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下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选择“赞成”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8年 月 日。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自然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