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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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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1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21日证监基金字【2006】163号文件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10月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4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是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4 条在香港获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认可。香港证监会认可不代表对本基金的推荐或认许,亦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商业价值或其表现作出保证。此并不意指本基金适合所有投资者,亦并非认许本基金适合任何特定投资者或投资者类别。

一. 合同生效日

2006年10月11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王超(WANG Chao)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Fordham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主管,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

宋福宁(SONG Funi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首席产品经理。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生于2015年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先生,独立董事。法国INSEAD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监事

乐妮(YUE Ni)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2006年7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陈军(CHEN Jun)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金融学硕士。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10月至今任中银收益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9月至2013年10月任中银中证1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至2016年1月任中银美丽中国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中银中国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中银优秀企业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中银移动互联基金基金经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香港财经分析师学会会员。具有20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甘霖(GAN Lin)先生,2007年8月至2014年1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庆瑞(SUN Qingrui)女士,2006年10月至2008年4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30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1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王佺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姚健英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 赵树林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刘军祥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http://www.hxb.com.cn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0)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法定代表人:陈孝周

联系人:王晓明

客服电话: 800-830-2066;400-830-2066

网址:www.ncbchina.cn

1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宁敏

联系人: 李澎

客服电话: 61195566

网址: www.bocichina.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李明霞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刘佳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徐小琴、肖克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吴韵琪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www.gf.com.cn

1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罗苑峰

客服电话: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 刘世安

联系人: 周一涵、吴琼

客服电话: 95511-8

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汤迅、侯艳红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姚巍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2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2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 http://www.zxwt.com.cn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 李红

客服电话: 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联系人: 郑效义、杨天枝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2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蒋刻真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或www.jjm.com.cn

2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胡星煜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张丽、李颖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2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罗春蓉、肖婷

客服电话: 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网址: http:// www.cicc.com.cn

2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3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林晓东、王虹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网址: www.hfzq.com.cn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盛芸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3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张彤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3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武汉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客服电话: 028-86712334

网址:www.tfzq.com

3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李航

客服电话: 400 818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3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陈娟

客服电话: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3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唐湘怡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3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4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并经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参见深交所相关文件)。场内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五. 基金名称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长期投资的基础上,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择时相结合,通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现金股息率高、分红稳定的上市公司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八. 基金的投资方向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各类有价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稳定和良好分红能力的国内优质企业的股票,能够提供固定收益、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等,以及其他固定收益产品。该部分股票和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30-90%,债券资产比例为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类资产比例最低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九. 基金的投资策略

1. 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股票投资将运用量化的数量模型、严谨的财务、企业竞争力和治理能力分析以及价值评估,并配合持续深入的跟踪调研,精选兼具良好财务品质、稳定分红能力、高股息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债券投资将分析判断债券市场的走势,采取不同的收益率曲线策略、积极的久期管理、信用风险评估、收益率利差配置策略等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回报。

1、 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根据全球宏观形势、中国经济发展(包括经济运行周期变动、市场利率变化、市场估值、证券市场动态等),对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类资产类别间的配置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风险的评估和建议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战略性资产类别配置的决策将借助中国银行和贝莱德投资管理宏观量化经济分析的研究成果,从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判断市场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盈利变化等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决策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类别间的比例,并参照定期编制的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数量分析模型,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同时还将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动态变化,通过策略性资产配置把握市场时机,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决策参照投资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建议书,由投资风险管理人员运用统计方法计算投资组合、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风险水平以及各大类资产之间相对的风险水平,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组合评估报告。投资风险管理部门的研究成果对资产类别配置决策有重要提示作用,并可确保资产类别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 投资组合的构建

根据对研究分析的成果以及对市场的判断,基金经理动态地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

1) 股票选择

本基金将数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并运用公司研究开发的高收益股票评价系统(High Equity Yield Model),以考察上市公司分红历史、当期分红派现能力为基础,研究分析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及潜在分红能力,从而挑选具有良好现金分红能力且财务健康、具备长期增长潜力的股票,并通过尽职的个股调研、严格的基本面分析和价值评估作进一步分析评估企业的经营、财务、竞争力以及公司治理等综合能力,选择市场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具体而言,中银收益基金的选股程序有四个步骤:

第一,剔除ST、PT股票、最近财务报告严重亏损的股票;

第二,运用公司的高收益股票评价系统,筛选出具有盈利增长潜力和稳定分红能力的公司;

高收益股票评价系统主要包括历史分红能力筛选、未来分红能力评估和未来盈利增长预测三方面。

历史分红能力主要包括分红历史、股息率、股利支付率等历史指标,反映上市公司过去分红强度、持续性、稳定性及分红投资回报。公司当期分红能力强说明上市公司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如果上市公司连续分红,则说明上市公司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有较好的、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机制,并且公司已进入回报期。

未来分红能力评估由四个单元构成,分别是:企业盈利能力(如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财务健康状况(如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未来分红能力(如经营性现金流等指标)及未来分红意愿(如分红比例等指标)。主要是通过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分析及财务状况的动态分析,挖掘上市公司未来分红潜力。

市场经营环境的瞬息万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复杂性都会影响企业未来的盈利增长,从而影响企业的分红潜力。因此,除了历史的和未来的分红能力外,中银高收益股票模型还将重点考量上市公司是否具备有明确的盈利增长前景。研究团队对这些企业所处的行业背景、公司的盈利模式以及未来盈利增长的驱动因素、公司治理结构等因素进行研究判断,精选盈利增长稳定的个股。

第三,进行个股调研和分析,评估公司的经营、财务、竞争力以及公司治理等综合能力并确定目标价格;

本基金管理人将利用波特竞争力五要素分析体系来分析上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评价上市公司企业治理架构(Corporate Governance)的系统作为决定公司投资价值的指标之一,其中包括财务的透明度、企业管理中的独立性、管理层的奖励机制、企业政策推行的稳定性、对小股东的公平性等。在评估企业的相对优势的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营运和盈利状况进行一系列价值分析,以决定其内在的价值和可能回报,其目的在于确定每股的最终目标价格。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绝对估值法,如现金流折现模型,红利折现模型等,和相对估值法,如市盈率,市净率等等。

第四,选择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并进行持续的评估。

经过以上程序的精选,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初选股票库中选择估值合理、公司盈利增长持续发展并具有稳定分红趋势的股票进行投资,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对个股持续的跟踪和评估,对组合进行持续的维护。

2) 债券资产管理

债券组合的构建主要通过对GDP增长速度、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货币政策的变化,判断未来利率走势,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并通过债券类别的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交易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水平,同时适当利用由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而形成的无风险套利机会进行套利。

在单个债券品种的选择上严格控制信用风险,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原则选择优质债券。

3) 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基金经理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4) 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操作将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结合本基金的需要进行该产品的投资。

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关键变量估值、趋势投资策略、优化组合策略、获利保护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2. 投资决策依据及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

2) 投资分析团队对于宏观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取向、行业增长速度、利率走势等经济数据的量化分析结果和报告;

3) 投资分析团队对于企业和债券基础分析的详细报告和建议;

4) 投资风险管理人员对于投资组合风险评估的报告和建议。

2、 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实行投资总监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1)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战略和原则;审定基金季度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参考有关研究报告,个别审定投资对象和范围;审定基金季度投资检讨报告;决定基金禁止的投资事项等。

2)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基金的投资政策实施投资管理,确定具体的投资品种、数量、策略,构建优化和调整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合的日常分析和管理。

3) 基金经理助理/投资分析员:通过内部调研和参考外部研究报告,编写有关公司分析、行业分析、宏观分析、市场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或建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4) 数量分析人员通过数量模型发现潜在投资机会,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分析、监控和报告。

在投资过程中,基金经理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队伍各职能小组的工作关系见下图。

投资的决策机制

3、 投资组合的控制和监督

本基金管理人从多方面对基金组合进行评估、分析,同时基金经理会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状况对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从而保证投资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本基金管理人首先参考数量化风险分析结果,确认主动性风险的来源,并将风险分解到各个层面,如资产类别、行业及股票,减少风险集中度,并不断地进行收益-风险最优化的调整。

资产配置的目标是在控制风险、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收益的最大化。相对应的重点是根据制定组合的久期及组合中各金融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性和收益性特征进行动态配置。

对股票组合的监控,本基金管理人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还包括容许偏离基准的目标;行业和股票选择偏离基准的最大幅度;基金经理、分析员对股票评级的变化等等。

在收益最大化上,重点是利率走势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进行积极主动的、自上而下的战略资产配置和短、中、长期资产类属配置;同时,根据定量和定性方法,在个别债券品种和市场时机方面进行主动式选择。

在这一程序中,投资组合的风险将得到监督和控制,单只投资组合的业绩将参照评估基准和投资指引进行测试和分析。

3. 投资限制

1、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 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2、 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 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 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6)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7)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规定。

除第7、8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 业绩比较基准

在选择业绩比较基准选择过程中,本基金考虑所采用的指数应该可以有效地评估本基金投资组合所达到业绩,同时也能反映本基金的风格特点。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富时中国 A 股红利150 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富时中国A 股红利150 指数×60% + 中证国债指数

×30% +同业存款利率×10%

本基金选择富时中国 A 股红利15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主要原因:

1、 该指数是根据过去3年连续税后分红,经过流动性检验后筛选150只分红收益最高的股票,按照分红收益率加权;

2、 该指数是从富时中国A600指数的样本股中筛选出来,覆盖了沪、深两市的大盘股和中盘股,从样本股数量、流通市值、行业分布等方面体现了目前红利股的总体特征;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更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经过合适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主动型的混合基金,由于投资对象将包括上市公司证券及其它有价债券,因此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等风险的品种。

十二.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证券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三. 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5月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10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中银收益A:

中银收益H:

十五. 基金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销售服务费(依据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收取);

8) 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0)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人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通知后),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后正式执行。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如果前述费率标准上限高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费率标准上限的,取前述费率上限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费率标准上限孰低执行),具体费率水平详见招募说明书、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的公告。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比例不低于总额的25%(如果前述比例下限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比例下限的,取前述比例下限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孰高执行)。

本基金正式收取销售服务费后,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N÷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N为基金管理人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或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的公告确定的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正式收取日起,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告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 转换费:在条件成熟,允许基金转换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2、申购费及赎回费:

注1:就场外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注3:上表中为本基金在中国销售适用的费率。本基金在香港公开销售的,申购费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由香港销售机构决定;赎回费率为赎回金额的0.125%。

(三) 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进行了更新;

(二) 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董事会成员、管理层成员、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 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 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 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及《基金合同》,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六) 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七) 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八) 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九)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参照基金管理人2018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对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进行更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