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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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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

2018-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公告(股退)[2018]002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因2014年至2016年连续3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3日起暂停上市,现仍未恢复上市。2018年4月28日,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亿元,2017年末净资产为-3822.10万元。

2018年5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作出了同意终止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14.3.3条和第14.3.16条的规定,本所决定终止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0条、第14.3.21条和第14.3.25条等规定,自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2018年5月30日)起,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7条和第14.3.28条等规定,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立即准备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如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公告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