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公告编号:2018-010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开展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名董事王敏良、王敏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
■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
(2)浙江高旭仙鹤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3)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 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8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历年交易额基本保持平稳。相关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和资金。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此类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同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 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公告编号:2018-011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王纸业”)。
●本次担保额度:公司与夏王纸业进行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的新增关联担保(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与夏王纸业互相担保的余额合计144,0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本次对外担保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的议案》,2名董事王敏良、王敏岚回避了表决。公司拟于2018年度与合营公司夏王纸业进行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的互相担保,其中公司为夏王纸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6,000万元的担保,夏王纸业为仙鹤提供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限:从2017年年度股东会通过该议案开始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与合营公司互相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互相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在对合营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拟在2018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总额为13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互相担保。担保贷款用于公司及合营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与合营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与合营公司互相担保余额合计14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38%;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公告编号:2018-012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高档特种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丰新材”)年产19万吨高档纸基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高档纸基新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初步预算总投资金额人民币97,903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尚未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批准;相关报批事项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影响项目的竣工及正式投产。国家及当地的政策调整、市场环境的变化等相关因素也将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2.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两年,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投资规模、投资金额及建设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投资情况存在变化的风险。
3.本项目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将会大幅提升,尽管公司在市场拓展,品牌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储备,营销网络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准备,但仍存在市场不可预计的变化,导致公司因产能扩大而带来的销售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对国内外特种纸市场的充分调研和对市场发展前景的充分论证,在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在特种纸产品研发和生产方面的经验,本公司计划加快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拟计划投资高档特种纸项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高档特种纸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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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产品:
本项目涉及的高档纸基新材料以热升华转印原纸,格拉辛纸和烘焙原纸为主,是伴随着我国消费市场快速发展而兴起的特种纸。
热升华转印原纸是将具有热升华特性的墨水按设计好的图案预先印刷在热升华转印纸上,然后将印有图案的纸面与承印物接触,在一定的温度、压力下进行热转印,油墨在高温作用下升华,渗透到承印物上,冷却后固着,形成色彩鲜艳的图案。
格拉辛纸具有耐高温、防潮和防油等功能,一般用于食品、医药等行业的包装,高速自动贴标(特别适用高速标签粘贴)特殊胶带,双面胶带基材商标,激光防伪标和其他离型应用等。
烘焙原纸分为烧烤及烤箱垫纸烘焙纸、蒸笼垫纸、蛋糕杯等,是人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消费类产品。
(3)项目规模:
本项目计划总资金投入97,903万元。
(4)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
(5)项目规划:
项目占地面积107亩,建设期2年,为2018年5月至2020年4月。本项目拟建于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新区(工业园区)。
(6)项目尚完备程序:
项目立项手续、项目环评、能评等批复。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将充分利用全资孙公司哲丰能源的电和汽的资源,节能降耗,帮助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对行业的产业性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技术开发能力。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的自动化生产能力,但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较长,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项目尚未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批准;相关报批事项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影响项目的竣工及正式投产。国家及当地的政策调整、市场环境的变化等相关因素也将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2)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两年,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投资规模、投资金额及建设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投资情况存在变化的风险。
(3)本项目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将会大幅提升,尽管公司在市场拓展,品牌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储备,营销网络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准备,但仍存在市场不可预计的变化,导致公司因产能扩大而带来的销售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公告编号:2018-013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提供对外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仙鹤”),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丰新材”),浙江永鑫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鑫特纸”)。
●●本次担保额度: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91,7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本次对外担保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于2018年度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限: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开始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涉及3家全资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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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3)在不超过120,000万元担保总额中,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授权期发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4)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担保事项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河南仙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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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哲丰新材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和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用于各子公司与母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91,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71%;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河南仙鹤,哲丰新材,永鑫特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公告编号:2018-014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张久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在多年来的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的变化,对2018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的,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高档特种纸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在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公司依据自有在特种纸产品研发和生产方面的经验,促进了产业布局的扩大、产品结构的优化。项目投产后,公司年产能提升增加了年利润的同时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和行业竞争力。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担保贷款将用于各子公司与母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公告编号:2018-015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5 月 12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敏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合理预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名董事王敏良、王敏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孙公司浙江常丰特种纸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整合资源,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计划有全资子公司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浙江常丰特种纸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常丰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哲丰公司承接,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租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2018年度公司与合营公司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的互相担保。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名董事王敏良、王敏岚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高档特种纸项目的议案》
基于对国内外特种纸市场的充分调研和对市场发展前景的充分论证,在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在特种纸产品研发和生产方面的经验,本公司计划加快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拟计划投资高档特种纸项目。
初步测算总投资金额人民币97,903万元,项目实施周期2年。
项目将充分利用全资孙公司哲丰能源的电和汽的资源,节能降耗,帮助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对行业的产业性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技术开发能力。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的自动化生产能力,但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较长,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高档特种纸项目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733证券简称:仙鹤股份公告编号:2018-016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3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二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3日
至2018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非表决事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及5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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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的复印件,在信封或传真上注明“仙鹤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9:00-16:00)。
3、登记地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昱哲、叶青
联系电话:0570-2833055
传真:0570-2931631
邮编:324022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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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