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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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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唐杰雄先生、副董事长唐杰邦先生、董事高军民先生、董事易曼丽女士、独立董事范琦女士均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安林女士、魏剑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张新华先生、监事曹飞先生、职工监事马廷慧女士均出席了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璟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申龙先生、李史华先生、王卓明先生,财务总监吴淑怡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霞、毛子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