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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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4,5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2.45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为满足营运周转、购买生产设备需求,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中期非循环贷款-三年期”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进口/境内托收融资-OA”额度人民币500万元,上述额度合计人民币4,500万元。

公司为上述人民币4,5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18年5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的议案》。本次为珠海宏昌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宏昌成立于2008年9月8日,注册资本4,348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林瑞荣,注册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七路1916号,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电子级环氧树脂)。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总资产为68,363.01万元,净资产22,844.13万元,2017年度珠海宏昌实现营业收入52.29万元,净利润-511.84万元。

公司持股珠海宏昌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取得“中期非循环贷款-三年期”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进口/境内托收融资-OA”额度人民币500万元。

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就上述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4,5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授权董事长林瑞荣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具有实质控制权,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基于珠海宏昌营运周转、购买生产设备需求,公司同意为该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的事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2.45亿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5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满足营运周转、购买生产设备需求,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中期非循环贷款-三年期”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进口/境内托收融资-OA”额度人民币500万元,上述额度合计人民币4,500万元。

同意公司为上述人民币4,5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并授权董事长林瑞荣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