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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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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8-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8-05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太立”)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3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予以书面回复,并对草案作相应补充及修改。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相关方进行多次沟通,各方仍需就《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补充、核实和完善。其中:(1)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中涉及股权转让的部分细节,经过沟通,中介机构将就相关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具体内容与原始股东进行进一步访谈确认;(2)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穿透后的投资人众多,而获取相关资料涉及各投资人的内部流程,取得相关资料所需时间较长;(3)《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需要对标的公司及其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涉及工作量较大,并且需要中介机构进行确认,中介机构亦需履行内部审核流程。因此公司预计回复工作无法在2018年5月24日前完成。公司预计于2018年6月5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问询函》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组织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