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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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德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郑宝金先生的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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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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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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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7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836,664,933.59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20,370,896.53元,截至2017年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08,722,278.91元。
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10,677,771,1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8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总计人民币512,533,014.4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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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依据现行市场审计费用收费标准,并结合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公司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471万元。
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任期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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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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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的融资需求,结合公司2017年担保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为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489,621万元及美元39,000万元(其中:融资到期续贷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81,601万元及美元15,500万元,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08,020万元及美元23,500万元)。
一、《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本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且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担保人。
二、担保计划有效期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计划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临 2018-031)。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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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大会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发行各自均不超过本议案获通过日期公司已发行 A 股及 H 股各自的 20%的新增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一般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再次就增发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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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公司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要求、《中证中小投资服务中小股东建议函》的建议和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 2018-033)。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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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牌建材制品厂)B01、B02、B03地块二类居住、中小学合校、托幼用地项目”、“朝阳区东坝单店二类居住、小学用地项目”以及“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现已建设完成,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将上述已竣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136,108.2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 2018-030)。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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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该事项无需表决)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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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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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7、10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 8、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亮、张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