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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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8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4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熊佩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91,109,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25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90,593,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12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5,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91,081,8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91,081,8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964,491,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1,715.93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7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2,891,081,8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339,4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70%;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1,081,8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财务公司201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股份1,896,000,775 股,占 47.82%)、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644,563 股,占 0.14%)、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985,421 股,占 0.1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906,630,759股。出席本次会议关联方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95,081,0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339,4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70%;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股份1,896,000,775 股,占 47.82%)、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644,563 股,占 0.14%)、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985,421 股,占 0.1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906,630,759股。出席本次会议关联方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94,836,4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272,7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94,7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16%;反对272,7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84%;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股份1,896,000,775 股,占 47.82%)、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644,563 股,占 0.14%)、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985,421 股,占 0.1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906,630,759股。出席本次会议关联方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94,836,4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272,7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94,7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16%;反对272,7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84%;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财务公司与深能集团、珠海洪湾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18年)》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股份1,896,000,775 股,占 47.82%)、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644,563 股,占 0.14%)、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985,421 股,占 0.1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906,630,759股。出席本次会议关联方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94,750,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358,3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09,1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597%;反对358,3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03%;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财务公司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股份1,896,000,775 股,占 47.82%)、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644,563 股,占 0.14%)、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985,421 股,占 0.1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906,630,759股。出席本次会议关联方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94,750,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358,3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09,1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597%;反对358,3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03%;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97万元;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4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2,891,081,8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339,4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70%;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87,989,1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1%;反对3,120,7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弃权0股。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887,903,5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1%;反对3,206,3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887,989,1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1%;反对3,120,7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王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891,081,8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1,081,8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28,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为樟洋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品种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担保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1)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2)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1,079,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30,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明明、董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