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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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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补充公告

2018-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长生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2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09)。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原《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内容予以补充如下: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充分认识到与自身息息相关的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以及相关方和谐发展的重要关系,注重对社会责任的承诺和积极践行。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与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参与社会公益及慈善事业。作为有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从股东权益保护、员工权益保护、产品质量与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公司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创建和谐的发展环境,践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严格按照GMP规定组织生产,严把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销售各个环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疫苗。

在股东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议提供便利,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员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以人为本,关注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和施展个人才华的机会。通过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广泛开展各种职工文体活动、岗位技能大赛,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使员工与公司共享价值,共同成长。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持续完善优化薪酬福利制度,建立了员工培训与晋升及困难员工的帮扶机制,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

公司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社会公共关系,营造和谐的内外部环境。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政府部门、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加强与各界的联系,积极做好投资机构的考察、调研等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促进企业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长春长生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长春长生生产废水经灭活杀菌预处理,排入厂内新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中“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后,排入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运行情况状况正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长春长生现有的建设项目均编制了环评影响报告,并已报地方环保局审批,已进行了批复,同意实施该项目。长春长生已在当地环保部门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长春长生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中对污水处理工艺失效的应急救援进行了妥善安排,包括事故类型、事故可控性、影响范围、突发事件措施等。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厂内污水处理站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设有专职的环保部门和环保负责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问题,未因环保问题受过行政处罚。

除上述补充外,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因本次补充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