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 11 楼会议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1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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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董事长牟刚先生、副董事长陈卫先生和王延辉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经出席现场会议的全体董事举手表决,推举马可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9人,董事牟刚、陈卫、王延辉、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汤晓东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宋浩蓉因参加其它会议未能出席本次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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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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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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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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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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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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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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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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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对内部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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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向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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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15 万辆乘用车项目搬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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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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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13.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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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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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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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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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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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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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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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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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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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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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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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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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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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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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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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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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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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5至议案7、议案9至议案19为特别事项,表决结果中“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均超过三分之二;
(2)本次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6、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尹明善、陈卫、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和汤晓东回避表决,相关表决权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中。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峰、项瑾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