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8—02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换届。现根据公司股东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杨光先生、闫奎兴先生、何忠华先生、党锡江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侍乐媛女士、李晓慧女士、魏彦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确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向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位每年支付津贴5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确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26日
附件: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光先生简历:
杨光,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本科学历,教授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吉林炭素总厂306车间团总支书记、生产副主任、行政主任;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调度长兼生产分厂厂长;吉林炭素集团上海炭素厂总经理;中钢集团上海新型石墨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闫奎兴先生简历:
闫奎兴,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化工高级工程师。曾任抚顺特钢炼钢厂助理工程师、团委书记、段长、党委书记、厂长等职;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忠华先生简历:
何忠华,男,满族,1964年10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经理;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望花支行行长;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副行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经营处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党锡江先生简历:
党锡江,男,196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兰炭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石墨化厂党总支书记,压型二厂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三门峡龙新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0月至2010年8月历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舒文波先生简历
舒文波,男,196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00年10月至2008年10月历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8月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至2015年4月兼任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兼任任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杨远继先生简历:
杨远继,男,1966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侍乐媛女士简历:
侍乐媛,女,1957年11月出生,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获得者,研究领域包括大规模系统的调度及规划优化,例如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调度和计划优化, 物流系统优化等。在这方面发表了100多篇学术文章及两部专著。于1992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获得应用数学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工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系系主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晓慧女士简历:
李晓慧,女,1967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魏彦珩先生简历
魏彦珩,男,1969年9月出生,1993年兰州大学本科毕业,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获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至2012年担任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多家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的法律顾问,致力于公司法律制度和公司治理的研究和实务工作,出版专著《公司治理法律关系的均衡机制》。现任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经纪人,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8—02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一)提名杨光先生、闫奎兴先生、何忠华先生、党锡江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侍乐媛女士、李晓慧女士、魏彦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8 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新女士、石晋华先生、卢璐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联席会议,经与会成员选举通过,同意选举宗海军先生和苟艳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七届监事会任期。
宗海军先生和苟艳丽女士将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26日
附: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
杨光先生简历:
杨光,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本科学历,教授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吉林炭素总厂306车间团总支书记、生产副主任、行政主任;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调度长兼生产分厂厂长;吉林炭素集团上海炭素厂总经理;中钢集团上海新型石墨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闫奎兴先生简历:
闫奎兴,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化工高级工程师。曾任抚顺特钢炼钢厂助理工程师、团委书记、段长、党委书记、厂长等职;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忠华先生简历:
何忠华,男,满族,1964年10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经理;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望花支行行长;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副行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经营处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党锡江先生简历:
党锡江,男,196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兰炭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石墨化厂党总支书记,压型二厂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三门峡龙新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0月至2010年8月历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舒文波先生简历
舒文波,男,196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00年10月至2008年10月历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8月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至2015年4月兼任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兼任任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杨远继先生简历:
杨远继,男,1966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侍乐媛女士简历:
侍乐媛,女,1957年11月出生,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获得者,研究领域包括大规模系统的调度及规划优化,例如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调度和计划优化, 物流系统优化等。在这方面发表了100多篇学术文章及两部专著。于1992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获得应用数学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工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系系主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晓慧女士简历:
李晓慧,女,1967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魏彦珩先生简历
魏彦珩,男,1969年9月出生,1993年兰州大学本科毕业,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获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至2012年担任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多家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的法律顾问,致力于公司法律制度和公司治理的研究和实务工作,出版专著《公司治理法律关系的均衡机制》。现任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经纪人,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
李新女士简历:
李新,女,1980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部长助理、副部长,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石晋华先生简历:
石晋华,男,1969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初级会计师。曾任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方大医疗(营口)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芦璐女士简历:
芦璐,女,1982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在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四、职工代表监事
宗海军先生简历:
宗海军,男,1971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曾任兰炭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主任科员;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综合办公室主任。
苟艳丽女士简历:
苟艳丽,女,1978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在海龙科技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18-03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2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2日
至2018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议案经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经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华东、张爱艳
电话:0931-6239122
传真:0931-6239221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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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