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8-074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详情参见公司2017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同时,公司关注到中国证监会微信公众号“证监会发布”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章《证监会严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整治市场乱象》中提到“近日,证监会查处了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雅百特的上述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在案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我会决定,对雅百特处以《证券法》规定的顶格罚款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永处以30万元顶格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对本案涉及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我会将严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本案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事实,我会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新闻内容。
公司作出如下风险提示:如果公司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后续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