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收购公司武汉正华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8-03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收购公司武汉正华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度完成收购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华”)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武汉正华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设计院”)收购武汉正华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或“本次交易”)。详情请阅公司于2016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武汉正华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1)。
2016年12月27日,华东设计院与武汉正华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并由武汉正华全体股东出具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承诺文件。同日,华东设计院与武汉正华全体股东签署了《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业绩承诺协议》。在本次交易同时,武汉正华原股东徐丽芳拟将其持有的武汉正华8.5%股权转让给武汉正华副总刘人君(系徐丽芳和刘航的女儿),将其持有的武汉正华1%股权转让给武汉正华副总吴元龙;武汉正华原股东刘航拟将其持有的武汉正华6.5%股权转让给武汉正华副总刘人君,将其持有的武汉正华1%股权转让给武汉正华副总简念强。上述股权转让与本次交易同步实施。详情请阅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4)。
2017年3月1日,武汉正华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所在地工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华东设计院完成收购武汉正华,控股51%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16年12月27日,华东设计院与武汉正华全体股东签署了《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业绩承诺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协议”),根据《业绩承诺协议》中盈利补偿条款的约定,徐丽芳、刘航、陈亚兰承诺,武汉正华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人民币2,420万元、人民币2,662万元,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合计人民币7,282万元。
徐丽芳、刘航、陈亚兰承诺,如武汉正华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数的,徐丽芳、刘航、陈亚兰将根据相关盈利补偿条款及条件,以现金的方式对华东设计院进行补偿。
三、2017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18】第4306号),确认武汉正华2017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为4,179.27万元,完成了2017年度业绩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