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启动“回头看”检查 八大保险乱象整治成重点
⊙记者 黄蕾 ○编辑 陈羽
监管部门去年“亮剑”八大保险乱象,坚持不回避、不遮掩,市场整治毫不手软。上证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为检验整治成效、加固整治效果,监管部门决定开展2017年保险业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
已有保险机构本周收到了“回头看”相关通知。据保险公司人士透露,此次“回头看”重点内容是:各保险机构应自查乱象整治工作组织部署是否扎实认真、自查是否全面深入、问题是否真实准确、整改是否及时彻底、问责是否严格到位、发现的风险是否有效化解、制度短板是否得到弥补,以及其他突出问题。
自查乱象整治成效
根据要求,各保险机构后续应向监管部门报送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报告报表。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 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简述2017年乱象整治工作组织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立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下发相关文件,以及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等相关情况。
第二, 自查发现问题和整改问责情况。乱象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对问题机构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完善制度机制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第三, 乱象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简述各级机构在乱象整治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例如对乱象整治工作不重视、自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问责不到位、风险未有效化解、制度短板没有得到弥补,以及其他突出问题。
第四,意见建议。就进一步深化保险业乱象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持续拉响公司治理警报
八大保险乱象主要包括:股东出资乱象、公司治理乱象、资金运用乱象、产品创新乱象、销售行为乱象、理赔服务乱象、违规套费乱象、数据造假乱象及其他乱象。这些市场乱象中,有的是已困扰行业多年的陈规陋习,比如销售误导、理赔难、违规套费等;有的是近年来伴随行业环境改变而滋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虚假出资、大股东或实控人“一言堂”、违规和激进投资等。
这些乱象表面看似独立,但实际上相伴相生。比如,存在虚假注资、违规和激进投资等问题的个别保险公司,往往背后的症结就是因控制权争夺或重大利益分歧引起的,或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言堂”,导致公司决策机制失衡、失灵。由此来看,要整治这些乱象,必须要集中、联合整治,直接穿透至底层产品、底层股东。公司治理和内控警报要持续拉响。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此次整治过程中,监管部门主要整治了以下行为:保险公司股东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通过增加股权层级规避监管、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入股资金未真实足额到位或抽逃资本金;集中整治保险资金投资多层嵌套的产品,模糊资金的真实投向,掩盖风险的真实状况,非理性连续举牌,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利用保险资金快进快出频繁炒作股票,违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盲目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将短期资金集中投向非公开市场的低流动性高风险资产等。
扎紧监管制度的笼子
在对八大市场乱象“动刀”的同时,监管部门也正通过启动“偿二代”监管制度体系二期工程来完善这一顶层设计,强化刚性约束,不断扎紧监管制度的笼子。
“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于5月23日出炉。根据《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共有36个项目,分为完善监管规则、健全执行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和加强监管合作四大类,遵循“同时启动、急用先行、三年完工”的总体思路。
在填补制度空白方面,“偿二代”二期工程包括:制定保险集团监管的配套细则,加强对“大而不能倒”保险机构的监管力度;扩大“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的范围,将保险集团、养老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研究建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企业等新兴保险主体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