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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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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人类心灵深处协作、慷慨的那一面

2018-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合作的财富》
  获取合作红利的7个关键要素
  (美)尤查·本科勒 著
  简 学 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2018年3月出版

——读尤查·本科勒《合作的财富》

⊙潘启雯

我们的所作所为都在被自身利益左右,监督、奖励和惩罚必不可少。换言之,为了让所有人都向正确的方向前行,控制(“利维坦”)和个人的物质奖励(“看不见的手”)都不可或缺。秉持这一理念导致的结果,是从上至下的商业模式、惩罚性的法律制度、对所有事务采取的市场化取向都建立在“人是自私的”这一假设之上。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尤查·本科勒(Yochai Benkler)的《合作的财富:获取合作红利的7个关键要素》试图为此振臂一呼,他从“基因和文化的协同进化”“心理影响与社会影响”“共情和群体认同”“沟通”“公平”“道德与行为规范”“动机导向的奖惩制度”七个维度的深入研究发现,人类不是天使,也不是愚昧、自私的机器人。完全建立在“利维坦”或“看不见的手”基础上的“机器人”模型,让我们在“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上犯了错。他进而试图想告诉人们:合作是怎样超越或战胜自利的。

也许自私不是人类的天性

本科勒教授被“知识共享”运动发起人劳伦斯·莱斯格称为“信息时代了不起的天才”,据他的追踪观察,近几十年间,一系列变化促使纯粹的自私理论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丰田公司以便于彼此协作为原则来布置车间,在信赖与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而不再通过工艺工程师和竞争性招标来严格确定供应商。丰田模式20多年来一直被视为最伟大的创新,很多人认为这是丰田成长为世界最大汽车制造商的主要原因(只是偶尔会遇到点麻烦)。类似的,西南航空以相对自治、高度信任、公平对待为基础,在员工中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在很多方面超越了竞争对手。开源Linux则依靠志愿者和有偿贡献者的广泛合作,成果由大家共享而不是仅仅归属于某个人。

上述事例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依赖于人与人相互合作的体系,而这种体系不是完全依靠薪酬激励、惩罚或层级控制运转的。

更为重要的是,网络上“对等生产”的兴起,以及Facebook和Twitter这样的社会网络引发了一种合作文化,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这些变化不会发生在社会边缘,只会发生在硅谷这样代表社会与经济发展趋势前沿的地方。在那里,像IBM 这样的传统企业,以及像谷歌、红帽(Red Hat)或克雷格列表(Craigslist)这样的新兴企业,也都有实力试用这些新模型。所以,互联网时代的领导者们面临的共同任务,是“如何获取合作的财富”(即通过“吸引人”获利,而不是控制人)。尽管“合作”是人的本能,但我们“仍然需要一个参与、沟通的体系,使大家拥有共同的目标和认同感,展现心灵深处协作、慷慨的一面”。

如此众多的领域都采用合作体系,让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界研究人员重新燃起了探索合作机制的热情。经过众多科研人员的努力,人们在心理学、组织社会学、政治学、实验经济学以及其他一些领域找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据:人类在很大程度上是更善于合作的,或者说至少不像大多数经济学家之前认为的那么自私。很多实证研究已找到了实实在在的合作体系,与以激励为基础的体系相比,这些合作体系往往更稳定,也更有效。

从心理学和社会力量审视

合作如何被“激活”

在理解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人类行为上的合作或自私这一问题上,本科勒教授找到了两个重要的心理因素:人有多种多样的需求和目标,情形描述对人们如何被“触发”(有些心理学家称之为“激活”)具有重要作用。此外,本科勒教授还补充了一点,“社会资本、信誉和社会感染是改善合作的三大社会动力。”

假设你要去一家高级律师事务所面试,你可以从两个资源中选择一个:第一个是一个装有5万美元的信封,可作为招聘主管的好处费,用以换取这份工作。第二个是装有你叔叔写的推荐信的信封。你叔叔与招聘主管曾是法学院同学,刚参加工作时,你叔叔曾作为公诉人与她共事,现在每年在各种社交场合仍能与她见上两三面。相比之下,哪个信封更有可能让你得到这份工作?答案显而易见。如果送给招聘主管5万美元,她将会视其为“贿赂”,如果你递给她一封推荐信,将很可能对你有所帮助,甚至可能会成为决定性因素。

这就是说,对于社会上的某些互动或交换来讲,拥有社会关系比拥有金钱更有用,也更有价值。有时金钱不起作用,因为用钱去摆平某些事情是犯法的。最重要的是,社会关系有自己的交换过程。虽然律师事务所案例中的社会资本交换是在个人之间发生的,但社会资本也可以通过非直接的方式交换。在互联网上的合作体系中,信誉机制随处可见,这种机制在促进人们诚实守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eBay的信誉系统就是根据买家在过去交易中的满意程度为卖家评级。

信誉和社会资本绝不是合作体系中绝无仅有的社会力量,另一个关键因素是社会感染。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关于“税收遵从”研究。美国《税收改革法案》在1986年通过之后,大多数立法者认为,由于惩罚及可能的审计,新税法遵从度将会增加。可实情却并非如此。有研究表明,预测人们遵从度的唯一因素,不是罚金的多少或其他惩罚,也不是被査到的可能性,而是在改革实施之前的3个月准备期里,人们都跟谁谈论过这件事。如果他们与一些表示将遵从新税法的人交谈,那么,他们就会报告说自己也打算遵从,反之亦然。

在本科勒教授看来,导致这种结果的部分原因在于,人们愿意遵守社会习俗。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人们必须知道其他人是怎么做的。必须能看到和学到什么是社会适宜行为,这样,当我们行动时,就会照此去做。只要身边的人是合作的,我们就更有可能是合作的。

“公平”确保人们在体系中相互合作

我们在意公平,甚至连小孩都具有很强的公平感。父母深知这一点,因此,他们给每个孩子的礼物、衣服和零花钱都一样。但随着年龄增长,我们对“什么是公平”往往会有更复杂的理解。一些其他因素如相对需求、运气和才能等会进入我们的视线。我们最终还是会接受这样的现实:有些人获得的好处就是比另一些人多。可是,我们仍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意公平。那么,当我们很在意公平的时候,到底是在意哪些东西呢?

在本科勒看来,当我们说在意“公平”时,实际上是在意三种不同的东西:结果公平、意图公平和过程公平。相对于只考虑结果对我们有怎样的影响来说,在意公平,就意味着我们不是纯粹自利的。对于不同背景条件下的人来说,公平的含义也不同。当将视线转向发达社会以外时,我们发现,公平的定义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我们心目中的公平与否,还取决于所处的情境或背景条件。如果让整个国家前1%的高收入者缴纳50%的所得税,再将这些税金分给社会上的穷人,你可能认为这非常公平。可是,拉斯维加斯的一个赌场对所有贏得的钱都征收50%的税,然后将这些税金分给那天晚上的输家,你仍认为是公平吗?一个老到的卖家将他的二手车卖了好价钱,而另一个卖家却没那么走运,你可能认为这非常公平。但是,如果某个出价不是最高的人在拍卖会上买走了古玩,你又会怎么看?差别不在于结果不平等,而在于特定背景条件下我们的期望。境况不同,期望也会差别很大。当结果与期望不符时,我们就认为是不公平的。

对此,本科勒教授认为:“对公平的渴望,是人的动机与行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渴望,跟自利、共情或团结完全是两回事儿。受到公平对待和加入公平对待我们的体系,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或希望。如果我们想建立一个激励人们努力工作或有效合作的体系,仅仅靠报酬和激励是不够的,还要考虑这个体系是否公平。公平是一个体系良好运转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能确保人们在这样的体系中相互合作,让每个人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善的一面,通过制度或体系把人们善的一面发挥到极致,防止不利的制度或体系导致“挤出效应”出现,达成合作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基于这样的判断,本科勒教授建议,设计合作体系的一个关键点,就是不能认为提供物质奖励就会增加所希望的行为出现的概率。这的确有助于让“物质利益之马”在我们所希望的方向上跑得更快一些,但也会让“情感、社会和道德之马”向相反的方向猛拉,导致四轮马车急停。

既然合作是人类内在的无私本性,我们要做的,或许就是设计合适的制度和政策以发扬光大这种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