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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7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37,934,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派发现金20,690,104.35元人民币,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3,107,640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7,934,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7,934,02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3,107,64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06月0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06月0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06月0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于2018年06月0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本过程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06月0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05月24日至登记日:2018年06月0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股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06月04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93,107,64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264元。

九、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

咨询联系人:黄平、刘丽红

咨询邮箱:cldg@csdlfj.com.cn

咨询电话:0731-85262635

传真电话:0731-8557015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