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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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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生物分级”,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A”,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B”。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份额可通过场内或场外进行申购、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子份额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份额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并购重组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重组分级”,易方达并购重组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重组A”,易方达并购重组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重组B”。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易方达并购重组分级份额可通过场内或场外进行申购、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子份额易方达并购重组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并购重组分级B类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易方达并购重组分级份额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关于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8年6月1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各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折算基准日,若距离上一次基金份额折算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折算。据此,本基金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8年6月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A类份额(即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A类份额,基金代码:150257,场内简称“生物A”)、基础份额(即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份额,基金代码:161122,场内简称“生物分级”,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类份额和B类份额(即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B”,场内代码150258)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在折算时,A类份额的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即A类份额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类份额持有人。

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其中,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各类份额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A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后A类份额的份额数量不变。即

定期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定期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

场外基础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场内基础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的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准。

(四)举例

假设在本基金成立后某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当天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为14,950,000,000元。当天场外基础份额、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B类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50亿份、20亿份、30亿份、30亿份。定期份额折算前,每份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0700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1)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即分别为30亿份和70亿份。

(2)A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后A类份额的份额数量不变。即

=5,000,000,000.00×[(1.0700-1.0000)/(2×1.1150)]

=156,950,675.00(份)

即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为156,950,675.00份。

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5,000,000,000.00+156,950,675.00

=5,156,950,675.00(份)

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按相同公式计算:

=2,000,000,000×[(1.070-1.0000)/(2×1.1150)]

=62,780,270(份)

即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为62,780,270份。

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2,000,000,000+62,780,270

=2,062,780,270(份)

在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时,A类份额与基础份额折算的具体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折算结果公告为准。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8年6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类份额与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用于计算基础份额、A类份额新增份额的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6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暂停交易,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8年6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将于该日开市起复牌。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18年6月5日即时行情显示的A类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8年6月4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A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折算前的收盘价在扣除上一分级运作周年约定收益后,与A类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故2018年6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A类份额上一分级运作周年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类份额的持有人,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A类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A类份额和场内基础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A类份额数或场内基础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关于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8年6月1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各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折算基准日,若距离上一次基金份额折算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折算。据此,本基金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8年6月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A类份额(即易方达并购重组分级A类份额,基金代码:150259,场内简称“重组A”)、基础份额(即易方达并购重组分级份额,基金代码:161123,场内简称“重组分级”,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类份额和B类份额(即易方达并购重组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重组B”,场内代码150260)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在折算时,A类份额的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即A类份额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类份额持有人。

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其中,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各类份额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A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后A类份额的份额数量不变。即

定期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定期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

场外基础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场内基础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的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准。

(四)举例

假设在本基金成立后某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当天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为14,950,000,000元。当天场外基础份额、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B类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50亿份、20亿份、30亿份、30亿份。定期份额折算前,每份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0700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1)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即分别为30亿份和70亿份。

(2)A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后A类份额的份额数量不变。即

即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为156,950,675.00份。

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5,000,000,000.00+156,950,675.00

=5,156,950,675.00(份)

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按相同公式计算:

即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为62,780,270份。

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2,000,000,000+62,780,270

=2,062,780,270(份)

在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时,A类份额与基础份额折算的具体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折算结果公告为准。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8年6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类份额与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用于计算基础份额、A类份额新增份额的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6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暂停交易,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8年6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将于该日开市起复牌。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18年6月5日即时行情显示的A类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8年6月4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A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折算前的收盘价在扣除上一分级运作周年约定收益后,与A类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故2018年6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A类份额上一分级运作周年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类份额的持有人,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A类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A类份额和场内基础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A类份额数或场内基础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银行业”,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银行业A”,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银行业B”。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可通过场内或场外进行申购、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子份额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MSCI易基”。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需按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的最小申购单位为200万份基金份额。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数量限制,如规定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份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等,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应在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份额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发生下列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接受申购;

2、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因异常情况,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编制错误或无法公布,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基金管理人无法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7、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将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申购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申购份额上限时,该笔申购申请将被拒绝;

9、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10、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份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份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申购份额上限时;

11、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12、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1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赎回,需按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的最小赎回单位为200万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数量限制,如规定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应在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赎回份额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接受赎回;

2、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因异常情况,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编制错误或无法公布,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7、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1-8960616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予以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7.2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规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7.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可用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以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购业务采用净额结算和逐笔全额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申购当日并卖出的基金份额及对应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及对应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逐笔全额结算;对于本基金的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和代收代付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本基金上述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申购当日卖出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与申购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现金替代交收失败的,该笔申购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交收失败。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不迟于T+3日办理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交付。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

7.5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数额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示例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7.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7.7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调整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5月30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和B 类份额在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下同)的限制金额由不应超过2000万元调整为不应超过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则50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500万元(不含)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则对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该类份额不超过5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该类份额其余申请金额确认失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