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5月28日14:00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范围内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种类:发行种类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类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发行时间: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3、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

4、发行利率: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5、期限与品种:对于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每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例如长租公寓)等用途。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效率,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债务融资工具授权后,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可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类债券等;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等;

4、根据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与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24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宋都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3日

至2018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于2018年5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郭轶娟、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苍穹1号单一资金信托。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5:00)

(二)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5层

联系电话: 0571-86759621 联系传真: 0571-86056788

联 系 人:王女士

六、 其他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