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公告编号:2018-4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本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内江市市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区征收办”)《关于启动内江市市中区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牌楼坝片区一期、滨江东路二期沿江路片区、环城路地块、公园街地块)房屋征收程序的请示》(内市区房征【2015】75号)及相关公告以及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中区牌楼坝片区(一期)房屋征收项目符合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审查的批复》(内市区发改【2015】172号)等文件要求,本公司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牌楼路157号、237号的土地及房产属于上述棚户区改造范围。鸿翔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与市中区征收办签订了36份附条件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书》”)。上述《补偿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生效后,市中区征收办将对上述土地及房产进行征收并对鸿翔公司予以货币补偿。
鸿翔公司预计将收到货币补偿款74,580,911.15 元人民币(大写:柒仟肆佰伍拾捌万零玖佰壹拾壹元壹角伍分),扣除上述资产截至2018年4月底的账面净值(5,914,193.16元)后计入营业外收入(68,666,717.99元,最终以2018年度审计数据为准),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45.8%,将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14:00在成都华敏君豪酒店(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57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8-50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货币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根据内江市市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区征收办”)《关于启动内江市市中区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牌楼坝片区一期、滨江东路二期沿江路片区、环城路地块、公园街地块)房屋征收程序的请示》(内市区房征【2015】75号)及相关公告以及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中区牌楼坝片区(一期)房屋征收项目符合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审查的批复》(内市区发改【2015】172号)等文件要求,本公司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牌楼路157号、237号的土地及房产属于上述棚户区改造范围。鸿翔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与市中区征收办签订了36份附条件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书》”)。上述《补偿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生效后,市中区征收办将对上述土地及房产进行征收并对鸿翔公司予以货币补偿。
2、2018年5月28日,本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上述36份《补偿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生效后,鸿翔公司预计将收到货币补偿款74,580,911.15 元人民币,扣除上述资产截至2018年4月底的账面净值(5,914,193.16元)后计入营业外收入(68,666,717.99元,最终以2018年度审计数据为准),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45.8%,将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市中区征收办,为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市中区征收办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被征收土地、房产的基本情况
1、上述征收事项涉及的鸿翔公司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牌楼路157号、237号的土地补偿面积为13,921.09㎡,房屋补偿面积为25,732.4㎡。
2、截至目前,鸿翔公司涉及本次征收的土地及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补偿合同》主要内容
1、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根据鸿翔公司提供的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有关书证材料,经市中区征收办及鸿翔公司核对,本次征收涉及的总面积为18,598.96平方米。
2、被征收房屋补偿
鸿翔公司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房屋补偿。
(1)市中区征收办向鸿翔公司支付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总计为40,716,434.22元人民币,大写:肆仟零柒拾壹万陆仟肆佰叁拾肆元贰角贰分。
(2)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支付:市中区征收办于《房屋征收决定》下达之日起10日内付给鸿翔公司,支付方式:转账。
3、被征收房屋交接
鸿翔公司于《房屋征收决定》做出之日起10日内搬迁完毕,并将腾空的房屋交由市中区征收办拆除。
4、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合同获得鸿翔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2)市中区征收办向房屋征收主体申请对合同所称改造范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如房屋征收主体决定对合同所称改造范围不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则合同自行终止。
5、被征收房屋产权注销
鸿翔公司在合同生效时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市中区征收办报有关部门注销。
6、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鸿翔公司逾期不搬迁的,市中区征收办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中区征收办与鸿翔公司经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补偿意见:
1、市中区征收办支付鸿翔公司土地补偿金额为8,032,468.93元人民币;
2、市中区征收办支付鸿翔公司其他房屋补偿金额15,693,568.00元人民币;
3、市中区征收办支付鸿翔公司停产停业补助费为10,138,440.00元人民币。
上述补偿金额合计33,864,476.93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叁佰捌拾陆万肆仟肆佰柒拾陆元玖角叁分。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36份《补偿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生效后,鸿翔公司预计将收到货币补偿款74,580,911.15元人民币(大写:柒仟肆佰伍拾捌万零玖佰壹拾壹元壹角伍分),扣除上述资产截至2018年4月底的账面净值(5,914,193.16元)后计入营业外收入(68,666,717.99元,最终以2018年度审计数据为准),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45.8%,将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等已全部搬迁至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1558号的新厂区,因此,上述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等活动无影响。
上述征收事项所获得的补偿款,本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8年5月28日,本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公司子公司鸿翔公司与市中区征收办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鸿翔公司与市中区征收办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预计将收到货币补偿款74,580,911.15元人民币,扣除上述资产截至2018年4月底的账面净值后计入营业外收入,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45.8%,将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等已全部搬迁至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1558号的新厂区,因此,上述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等活动无影响;
3、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鸿翔公司与市中区征收办签订的上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市中区牌楼坝片区(一期)房屋征收项目符合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审查的批复》(内市区发改【2015】172号);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公告编号:2018-51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18年5月28日,本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9:30-11:30,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5:00至2018年6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华敏君豪酒店(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逐项审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4)支付方式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6)发行方式
(7)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8)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10)发行数量
(11)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安排
(12)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13)锁定期
(14)上市地点
(15)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6)决议有效期
2、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5)发行数量
(6)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7)锁定期安排
(8)上市地点
(9)募集资金用途
(10)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1)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四)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上述前(十四)项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三)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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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3,如对3.00投票,视为代表对议案3下全部子议案3.XX表达相同投票意见。其中,3.01代表议案三中子议案①,3.02代表议案三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12日8:30-12:00,13:30-17: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中街56号曙光国际大厦1栋20层2028号;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
(2)电话:028-67691568
(3)传真:028-67691570
(4)电子邮箱:hwgf0757@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的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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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