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恒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重要提示
1、华富恒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4月12日证监许可[2018]664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6个月后的对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0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和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开放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富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4、本基金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5、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6、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8、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元(含认购费)。
10、本公告仅对“华富恒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华富恒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华富恒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及浦发银行网站(www.spdb.com.cn)。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2、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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