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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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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31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权益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1195人,行权数量为104,671,345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人数为1363人,解锁数量为21,433,579股。

董事唐修国先生、向文波先生、易小刚先生、黄建龙先生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844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1,172,405份,同时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人员共100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65,097股。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32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锁/行权条件特别是股权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绩效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119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04,671,345份;同意136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21,433,579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锁/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因激励对象离职和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相关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因激励对象离职和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33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数量: 104,671,345份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数量:21,433,579股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37,722.6419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61,086.2382万股的4.96%。其中首次授予31,722.6419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61,086.2382万股的4.17%;预留授予6000万份,占该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9%。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在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6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1349名激励对象授予26,132.5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4元/股;本次实际向1538名激励对象授予4707.78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2元/股。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6、2017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38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585万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42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352,580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7、2017年11月2日,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503名激励对象授予4,695.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95元/股;向479名激励对象授予1081.98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8元/股。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8、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67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3,040,700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68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1,737,960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9、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119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04,671,345份;同意136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21,433,579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844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1,172,405份,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人员共100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65,097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50%。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条件及成就情况如下: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根据2017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根据2017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对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说明和具体安排

1、授予日:2016年12月8日。

2、行权数量:本次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4,671,345份。

3、行权人数:本次权益符合条件的行权人数为1195人。

4、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61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说明

根据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若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6年12月8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价格为5.64元/股;2017年8月24日,公司实施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红利0.01元,2017年10月24日,公司实施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红利0.02元。故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1元/股。如后续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根据规定相应调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1、授予日:2016年12月8日。

2、解锁数量:本次实际解锁数量为21,433,579股。

3、解锁人数: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人数为1363人。

4、具体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如下: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锁/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锁。

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锁。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锁/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时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的安排。

六、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锁/行权条件特别是股权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绩效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119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04,671,345份;同意136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21,433,579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锁/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公告编号:2018-034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5月25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844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1,172,405份,同时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人员共100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65,097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在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6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1349名激励对象授予26,132.5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4元/股;本次实际向1538名激励对象授予4707.78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2元/股。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6、2017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38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585万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42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352,580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7、2017年11月2日,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503名激励对象授予4,695.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95元/股;向479名激励对象授予1081.98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8元/股。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8、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67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3,040,700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68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1,737,960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9、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119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04,671,345份;同意136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21,433,579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844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1,172,405份,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人员共100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65,097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其余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68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61人共计6,815,275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0人共计332,000份.公司拟注销上述合计76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7,147,275份。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82 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该77人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1,403,48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2.79元/股。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8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该8人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6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3.98元/股。

(二)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五章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拟注销因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原因,776名激励对象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025,130份;拟回购注销因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原因,18名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8,615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2元/股,由于公司2017年8月17日实施2016年权益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红利0.01元,2017年10月17日实施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红利0.02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2.82元/股调整为2.79元/股。

公司2017年11月2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3.98元/股。

若后续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和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因激励对象离职和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相关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因激励对象离职和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及现阶段已履行的程序,符合《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办理注册资本减少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35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8号三一产业园公司一号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记名式投票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8年6月11日(以该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和参会办法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止债权登记日2018年6月11日下午收市(15:00)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10032“三一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表决。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发行人;

(2)其他重要关联方。

(二)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三)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同)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四)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资料与会议表决票(格式参见附件)一并在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前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等方式送至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18年6月14日上午9:00起至2018年6月20日上午11:00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以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以下地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8号三一产业园

联系人:樊建军、朱思嘉

电子邮件:fanjj2@sany.com.cn

电话:010-60738888

传真:010-60738868

邮编:102206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100元面值债券为一表决权,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无效票。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过半数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五)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10032)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10032)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债券持有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10032)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三一转债”(转债代码110032)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对投资者类型确认及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画“√”;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果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10032)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出席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三一转债”(转债代码110032)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对投资者类型确认及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画“√”;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果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3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www.chinaclear.cn)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2日 15点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 8 号三一产业园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1日

至2018年6月22日

投票时间为:2018 年 6 月21 日下午 15:00 至6月22日下午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17日、2018年5月18日及2018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或相关议案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7、8、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0、11、12、13、14、15、16、17、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稳根、唐修国、向文波、易小刚、周福贵、袁金华、毛中吾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次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5:00至2018年6月22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6月 14 日和 1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 系 人:樊建军、朱思嘉

5、联系电话:010-60738888 传 真:010-60738868

6、电子邮件: fanjj2@sany.com.cn

7、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 8 号三一产业园 邮编:102206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