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18-05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15:00至2018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1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先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75,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000,000股的54%。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为:无中小股东参加会议。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75,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000,000股的5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000,000股的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杨先进、焦彩红、李竞舟、王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杨先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杨先进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杨先进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焦彩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焦彩红女士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焦彩红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竞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李竞舟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李竞舟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王博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王博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林丽彬、张志勇、李洪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林丽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林丽彬女士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林丽彬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志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张志勇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张志勇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洪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李洪斌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李洪斌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牙华政、肖奔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牙华政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牙华政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牙华政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肖奔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肖奔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肖奔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从珍、杨必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O5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杨先进先生、焦彩红女士、李竞舟先生、王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牙华政先生、肖奔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叶子红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
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1、杨先进先生,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3年起创业并于2008年6月注册东莞市铭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担任铭普光磁董事长。
杨先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3,565,425股,和公司董事焦彩红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先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焦彩红女士,出生于1981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2008年参与创建东莞市铭普实业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监事;2012年9月至今担任铭普光磁董事。
焦彩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159,575股,和公司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焦彩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李竞舟先生,出生于1978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物流推进本部采购工程师、国际采购中心处长、部长,集团全球运营部战略管理部长;2013年3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竞舟先生截止目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7,350股,李竞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竞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博先生,出生于1981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1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香港益力坚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3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6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博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6,000股,王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5、林丽彬女士,出生于1983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8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律师助理、律师;2015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林丽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林丽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6、张志勇先生,出生于1954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2014年就职于证券时报,担任副社长,2014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国证券期货行业摄影协会,担任执行主席。现任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志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7、李洪斌先生,出生于1965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至今任职于中山大学,从事会计专业教学,现为副教授。
李洪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洪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1、叶子红先生,出生于1968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3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广州珠江电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总监;2011年9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研发中心能源设备研发总监。
叶子红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22,598股,叶子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子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牙华政先生,出生于1983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9月至2008年6月任职于深圳市联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08年6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监事及研发中心电子研发部项目副经理。
牙华政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8,750股,牙华政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牙华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肖奔先生,出生于1991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职于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5年12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法律事务专员。
肖奔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肖奔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肖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O5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3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选举杨先进先生续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杨先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竞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杨先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洪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竞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李洪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林丽彬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杨先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张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林丽彬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洪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王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林丽彬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杨先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杨先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刘树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邢力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李竞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王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郑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段歆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刘树林先生、邢力刚先生、李竞舟先生、王博先生、郑林先生、段歆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段歆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王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杨博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舒丹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杨博先生、舒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郑庆雷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郑庆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王博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杨博先生、舒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
传真号码:0769-81701563
工作邮箱:ir@mnc-tek.com.cn
通讯地址: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
附:杨先进先生、刘树林先生、邢力刚先生、李竞舟先生、王博先生、郑林先生、段歆光先生、杨博先生、舒丹女士、郑庆雷先生简历
1、杨先进,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3年起创业并于2008年6月注册东莞市铭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担任铭普光磁董事长。
杨先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3,565,425股,和公司董事焦彩红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先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树林,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7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历任技术经理、研发经理、厂长;2016年6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副总经理。
刘树林先生截止目前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树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邢力刚,出生于1973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UT斯达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产品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历任终端事业部副总裁、总裁;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鞍山国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历任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3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副总经理。
邢力刚先生截止目前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邢力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竞舟,出生于1978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物流推进本部采购工程师、国际采购中心处长、部长,集团全球运营部战略管理部长;2013年3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副总经理。
李竞舟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7,25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竞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王博,出生于1981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1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香港益力坚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3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6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副总经理。
王博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6,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郑林,出生于1972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9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光电事业部总经理。
郑林先生截止目前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段歆光,出生于1972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自2000年以来曾先后担任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凯德(中国)商业置地有限公司区域财务经理等职务。2011年4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段歆光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24,5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段歆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段歆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杨博,出生于1979年8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5年7月至2010年任职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0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职于东莞市鑫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1年12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杨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截至目前,杨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89,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9、舒丹,出生于1988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3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舒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截至目前,舒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10、郑庆雷,出生于1986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年12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东莞巨成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0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担任审计经理。
截至目前,郑庆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O5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3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选举叶子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叶子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29日
附:叶子红先生简历
叶子红先生,出生于1968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3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广州珠江电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总监;2011年9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研发中心能源设备研发总监。
叶子红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22,598股,叶子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子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18-05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7年1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的议案》,并经公司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购买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审批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本收益凭证的市场风险主要取决于利率的变化,当资本市场的资金成本出现大幅上扬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相对收益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产品不接受投资者提前赎回,您所认购的收益凭证产品份额在产品兑付日之前无法变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包含本次)
币种:人民币
■
四、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凭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