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8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襄银投资”)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襄银投资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襄银投资成立于2013年4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3065575972W,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山西鑫典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长治市襄垣县开元东街财政局办公楼七层707室,合伙期限:2013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能源、环保、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收到襄银投资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告知其于2018年5月25日和5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608,8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10715%。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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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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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襄银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发生变化。
2、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2018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泰能源
股票代码:6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长治市襄垣县开元东街财政局办公楼七层707室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号煤炭交易中心80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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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长治市襄垣县开元东街财政局办公楼七层707室
办公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号煤炭交易中心801
电话:0351-7672281
传真:0351-7672281
邮政编码:0300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3065575972W
合伙期限:自2013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能源、环保、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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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银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山西鑫典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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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除持有永泰能源股份外,信息披露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考虑而进行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有继续减少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泰能源无限售流通股659,898,478股,占永泰能源股本总额的5.31071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18年5月25日和5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计卖出永泰能源股份38,608,800股,占永泰能源股本总额的0.3107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泰能源股份621,289,678股,占永泰能源股本总额的4.999999%,不再是永泰能源持股5%以上股东。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2018年5月25日和5月28日卖出永泰能源股票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述卖出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永泰能源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决策文件。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山西鑫典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8年5月29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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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西鑫典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8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