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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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37)。

2、会议时间: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下午2:00

3、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09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3,154,517,23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6.8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人,代表股份(1,607,4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并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并通过《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并通过《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佳富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2、审议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3、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原有工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154,513,8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25,2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3,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伟平、王莉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