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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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38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了四项提案,分别为《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张辉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四项提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201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5月29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15:00至2017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总经理焦延滨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6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6,246,406股,占公司总股份1,464,860,778股的35.92%。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2,818,0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9%。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70,602,3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1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644,0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77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03%,反对2,4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346,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0648%,反对2,4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3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0,371,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6495%,反对2,4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5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072,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6288 %,反对274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371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姜吉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77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03%,反对24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9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346,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0648%,反对2,4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3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83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417%,反对2,4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8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406,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1603 %,反对2,4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3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026,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82%,反对2,4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97%,弃权74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2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9,598,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8749%,反对2,4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352%,弃权747,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9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83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417%,反对2,4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8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406,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1603%,反对2,4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3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77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03%,反对2,4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346,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0648%,反对2,4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3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760,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276 %,反对2,4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712%,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332,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0429%,反对2,4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47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96%。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77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03%,反对2,4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346,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0648%,反对2,4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3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0707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1820 %,反对2,4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1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40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1638%,反对2,40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3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姜吉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提名张辉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836,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421%,反对2,4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40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0638 %,反对2,40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3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836,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214%,反对2,4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40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1638%,反对2,40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3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审议通过了提名刘玉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5,335,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69%。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907,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501%。

表决结果:通过。

13.02、审议通过了提名金同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5,06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52%。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634,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116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邢建枢 王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18-03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29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辉玉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保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