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8-016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管大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陈贵樟、丁兴贤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朱厚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周树祥、谢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管大源先生(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办理2018 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相关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2018 年度申请的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万向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因此万向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系关联单位,故本次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大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是与本项关联交易有关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故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9的投票权;公司董事长管大源先生(通过履行持股承诺持有公司股票)亦是本项关联交易的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故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2、上述议案 5、8、9、11 已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议案12为特别决议审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长喜、刘桂荣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鉴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1 股票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8—017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德农种业股份公司”,详见公司2018-001号公告)之控股股东。

●案件金额:人民币49,809,426.00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谨慎性,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已计提部分或有负债(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014号临时公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因目前处于二审上诉阶段,最后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数及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4年8月19日,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金博士”)以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为由对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下文简称“德农种业”)及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河南农科院”)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文简称“郑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郑州中院于2015年9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德农种业赔偿金博士4950万元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法人合理开支2万元;河南农科院对上述赔偿在300万元范围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金博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9,426.00元由德农种业负担。(详见公司2015—038号公告及定期报告相关章节)。

德农种业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文简称“郑州高院”)提起上诉。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本案二审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详见公司 2015-041号、2016-002号、2016-003号、2016-004号、2016-012号、2016-015号、2016-017号、2016-018号、2016-020号、2016-021号、2016-022号、2016-023号、2016-024号、2017-002号、2017-003号、2017-004、2017-015号、2017-020号、2017-021号、2017-025号、2017-027号、2017-028号、2017-035号、2017-036号、2017-037号、2018-002号、2018-003号、2018-006号、2018-015公告)。

二、本案的进展情况

本案已于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尚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

三、诉讼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德农种业已计提部分或有负债(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014号临时公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本案目前处于二审上诉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