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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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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58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5月29日在公司总部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5月23日以短信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管会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旺能环保向项目公司许昌旺能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项目公司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30,900万元,增资之后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为32,900万元,旺能环保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5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子公司旺能环保向项目公司许昌旺能增资的公告》(2018-59)。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保 公告编号:2018-59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旺能环保向项目公司

许昌旺能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及审批程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旺能环保向项目公司许昌旺能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以自有资金向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旺能”)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30,900万元,增资之后许昌旺能的注册资本变为32,900万元,旺能环保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认缴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情况

1、企业名称: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3、住所: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一楼东侧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张波

6、公司经营范围:垃圾处理技术服务,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4月30日,许昌旺能总资产为129,746,592.55元,净资产为4,842,818.99元,净利润为-236,383.25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许昌旺能进行增资,是根据许昌旺能的投资建设情况、总投规模、资金需求安排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额外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