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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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

2018-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2018-049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披露了《云天化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8-048),现对相关事项的过程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2017年8月,常州市双志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双志”)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方为该批生物燃料油的最终客户大连万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万鸿”),第三人为公司子公司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商务”)。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1日正式立案。原告方常州双志请求判令被告大连万鸿支付该批生物柴油的港口作业和仓储费97,500,000元,并承担该款自应付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估至2017年8月20日为26,415,825元),合计123,915,825元;请求判令被告方大连万鸿支付从起诉之日起至仓储货物提取完毕之日止按每月285万元计算的港口作业费和仓储费用,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请求判令对被告方大连万鸿及第三人联合商务在原告处储存的燃料油在被告应付原告款项范围内享有留置权,并且就该仓储货物折价、拍卖或变现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方与第三人共同承担。2017年9月5日联合商务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请求将该案件移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进行裁定前,常州双志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撤诉申请,2017年10月10日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同意撤销该项诉讼的裁定。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