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利欧转债”转股价格:2.76元/股
调整后“利欧转债”转股价格:2.75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8年6月6日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97.5475万张(债券简称:利欧转债,债券代码:128038),根据《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将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0.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6日,根据上述规定,利欧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18年6月6日起,由原来的2.76元/股调整为2.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6月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债券代码:128038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7年5月1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具体方案为:公司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87,86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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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A栋13楼
咨询联系人:周利明
咨询电话:021-60158601
传真电话:021-60158602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8-055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18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不超过46.90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锡泵”)提供的担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2018年5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50120796B2018052301),公司为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与债务人无锡锡泵之间自2018年5月29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止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限额9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0年4月15日
注册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高运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王桂月
注册资本: 12,36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泵、中丝漆包机、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制造、销售,铸铁、冷作、煅压加工;通用机械设备的组装,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水处理设备,金属材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的销售;泵站设备的销售及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2017年,无锡锡泵实现营业收入98,427,628.67元,亏损1,368,615.04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无锡锡泵资产总额为149,091,720.48元,净资产为84,933,806.10元。(上述数据为合并口径)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
债务人: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
1、本合同项下的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之间自2018年5月29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及发生期间为2018年5月29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万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无锡锡泵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无锡锡泵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无锡锡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33,767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保证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7年度合并报表)的17.6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50120796B2018052301)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