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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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5月18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7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4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2,400,000元。
三、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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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陆永敏女士和徐长江先生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普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 待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其企业所得税自行缴纳。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现金红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就应派发股息、红利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59号文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5505666-8968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18-015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经营工作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增加“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项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同时授权董事会依据经营范围的变更等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办公室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018年5月31日,公司领取了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331187U
名 称: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南通市南大街3-21号
法定代表人:陈松林
注册资本:184,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9月27日
营业期限:1995年09月27日至******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限指定的分支机构经营);酒销售,烟零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江苏省范围内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以上项目按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和期限经营);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实业投资,摄影服务,房屋、柜台租赁,工艺美术品(黄金饰品零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