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3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15:00至2018年5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43名,代表股份145,442,9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6380%。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38,400,2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997%;其中,1名中小投资者参加现场表决。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39名,代表股份7,042,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为39名,代表股份7,042,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3%。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73,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73,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73,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73,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2 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4 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5 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
同意138,488,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187%;反对6,946,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4%;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7%;反对6,946,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39%;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7 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4,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86%;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4,7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756%;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1 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2 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5 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6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8 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9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
同意138,469,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7%;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3%;反对6,965,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91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8,754,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015%;反对6,688,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9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255%;反对6,688,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7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8,483,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153%;反对6,959,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86%;反对6,959,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8,483,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153%;反对6,959,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86%;反对6,959,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8,483,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153%;反对6,959,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86%;反对6,959,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8,483,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153%;反对6,959,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86%;反对6,959,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8,483,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153%;反对6,959,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86%;反对6,959,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8,537,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521%;反对6,905,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951%;反对6,905,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杜莉莉、潘继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