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055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2018]36号《关于对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王振泰、黄焘、鲍晨:

近期,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1.关联交易超出审批限额。2017年1-9月期间,你公司分别向关联方宁波妈妈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比因美特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支付促销品采购订单资金8776.13万元、8034.06万元,超出股东大会审批的交易额度分别为2926.13万元、2184.06万元。2.财务管理不规范。你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宏盛裕恒实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支付给库尔勒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单位款项合计7163万元,上述16家公司将7163万元款项打入你公司账户,你公司于2017年10月和12月退回该16家单位款项共7163万元。上述资金往来缺乏交易实质。

你公司在预测2017年度业绩时对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计负债的计提不够审慎,比2017年年报少计提约3亿元,导致2017年度业绩预测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十八条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王振泰、总经理黄焘、董事会秘书鲍晨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王振泰、黄焘、鲍晨予以警示。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整改计划

公司将以此为戒,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056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因美”)于2018年5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否定意见,对你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发表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请说明以下问题:

(一)请结合否定意见涉及的具体事项,说明截至目前公司采取的改进措施及其有效性。

公司回复:

针对年审会计师对我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否定意见涉及的具体事项,截至目前公司采取的改进措施及其有效性如下:

1、客户授信应收账款催收管理不力,坏账损失风险较大。

针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改进措施,强化管理,以减少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1)授信管理控制

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规定,对新增授信,强化客户资信评估,建立销管、法务、财务与审计四部门联合进行客户授信风险评估机制,每一笔授信明确收账与追款责任人与担保人,从源头控制授信风险。

(2)应收账款跟踪控制

对逾期账龄客户,建立日回款情况跟踪机制,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定期清查。

(3)应收账款催收管理

除日常客户经理一对一进行应收账款催收外,以合理掌握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对账龄较长的客户,公司逐步分批采取法律措施,以保障应收账款回收,降低坏账风险。

公司持续跟进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及时评估上述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2、预算编制不严谨,业绩预测不严谨且多次变更,公告不及时。

针对预算编制与业绩预测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障业绩预测及时、准确、完整,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1)规范预算编制程序

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预算编制,各部门积极配合执行预算编制,保障提供数据及编制依据真实、合理、完整,对各自负责的数据、信息、预测方法的准备性、合理性承担责任。

(2)严格业绩预测审批程序

预算编制完毕,召开经营管理层预算审核会议,由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3)建立业绩预测跟踪与汇报机制

公司组织对业绩预测阶段性达成情况进行跟踪,存在疑虑的,责成预算编制部门反馈信息,提供进一步数据依据与说明。定期召集业绩预测数据相关部门会议,对业绩预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并向管理层汇报,管理层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4)业绩预测重大差错认定与责任追究

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错,由公司审计部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提交公司讨论决定处罚与整改措施。

上述改进措施已在有效执行中。

3、向关联方下达采购订单金额超出批准额度,并支付超过批准额度的预付款。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公司章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和《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关联交易管控流程不够细化和集中,信息传导有效性不足,部分岗位关联交易认知度不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须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和督促下,及时纠正超额预付款问题,并对关联方预付款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排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以及新法规的颁布、监管部门的要求等,细化了关联交易管控流程,加强了关联交易、合同、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宣讲力度,对该制度进行修订,逐步完善、健全并落实,从源头上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发生。

目前公司已责成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控,财务管理部已落实专人及时审核并记录每一笔关联交易发生额和实际支付额,定期(按月)统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确保发生总额与支付额均在年度关联交易审批额度内。

截至目前该改进措施已得到有效执行。

4、经销商将自贝因美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取得资金打入贝因美公司账户随后又被退回,交易缺乏商业实质。

公司已加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信息通报机制,要求控股股东注意合作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度,及时通报上市公司与此类合作方合作相关信息,从管理及流程上杜绝此类情况发生,确保对外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截至目前该改进措施已得到有效执行。

5、对外投资决策不够谨慎,后续管理不力,投资损失较大。

公司加强投资决策前的可行性研究,从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特点、内部决策管理、投资风险控制等多维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管理,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持续跟踪投资项目经营情况,加强与对被投资单位的业务协同,提升其自身市场开拓能力,同步加强成本管理控制,力争被投资单位营业收入和利润达到预期目标,减少公司对外投资损失。

截至目前上述改进措施已得到有效执行。

(二)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相关事项,逐项分析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的影响,并说明所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以及在发表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时,是否已充分考虑上述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是否恰当。

公司回复:

(一) 导致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否定意见的事项

1.客户授信应收账款催收管理不力,坏账损失风险较大

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因未能对客户经营规模及回款能力等变化情况作出客观、合理的预计,导致未能识别高风险客户。此外,公司对应收账款管理不力,导致2017年末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增幅较大,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账面已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4,476.68万元。

2.预算编制不严谨,业绩预测不严谨且多次变更,公告不及时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2,000万元-5,000万元。于7月15日披露《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5亿元-3.8亿元。为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出具了《关于对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55号)。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5,000万元-50,000万元。2018年1月22日又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将2017年度业绩预测修正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80,000万元-100,000万元。

3.向关联方下达采购订单金额超出批准额度,并支付超过批准额度的预付款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2017年度公司与杭州比因美特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宁波妈妈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含税)分别为5,850万元和5,850万元。2017年1-9月公司向两家关联公司的实际采购额为2,083.87万元和4,104.69万元(含暂估进项税金)。2017年1-9月公司向杭州比因美特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宁波妈妈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订单金额分别为8,034.06万元和8,776.13万元,并据此预付了全部资金,超出经审批交易额度的金额分别为2,184.06万元、2,926.13万元,超出实际采购额的金额分别为5,950.19万元、4,671.44万元。随后,公司取消了超出额度的订单,并收回超出额度的资金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分别为68.79万元、59.91万元。

4.经销商将自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取得的资金打入公司账户随后又被退回,交易缺乏商业实质

2017年9月,公司收到公司经销商库尔勒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单位打入缺乏商业实质的款项7,163万元。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和12月退回该16家单位款项共计7,163万元。经查,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贝因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杭州宏盛裕恒实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支付给上述16家单位款项合计7,163万元,2017年10月、12月收到上述16家单位退回款项7,163万元。

5.对外投资决策不够谨慎,后续管理不力,投资损失较大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时,因对投资风险估计不足,论证不够充分,对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力度不足,导致出现较大损失。2017年度确认投资损失8,659.39万元、商誉减值损失5,582.43万元,并对亏损合同计提了预计负债5,003.30万元。

年审会计师意见:

年审会计师在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已充分考虑了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对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恰当。具体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函〔2018〕356号《问询函专项说明》。

二、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的比重为79.42%,同比增长5.56个百分点,流动比率由1.41倍下降为0.97倍、速动比率由1.13倍下降为0.7倍,每股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42亿元,同比下降27.66个百分点。请说明以下问题:

(一)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的种类、期限、数额、主要用途、质押物或抵押物情况、相关投资项目(如有)的进展情况以及现有负债水平与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是否匹配,并说明公司对自身短期偿债风险、能力的评估,以及针对短期偿债风险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 252,019.89万元,占比为79.42%,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公司非流动负债65,315.03万元,占比为20.58%,主要为长期借款,公司债务结构中短期债务占比较高。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93,800万元,明细如下所示:

以上短期借款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负债水平与公司的发展相对应。

公司短期借款为信用借款、保证借款、质押借款(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无抵押借款。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总额为245,329.2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77,172.13万元,同时 2017 年本公司与银行已签署授信合同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金额为16,000万元,因此,公司短期偿债风险可控。

(二)请结合公司行业特征,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说明你公司短期债务规模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7 年报数据对比表

短期借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表(表一)

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比例对比表(表二)

从(表一)来看,在三家乳品行业上市公司中,公司短期借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略高于平均值,但明显低于西部牧业,从(表二)来看,公司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比例高于平均值,但低于西部牧业。且公司与上述上市公司相比尚有以下不同之处:西部牧业和三元股份的主营业务均为乳制品的加工与销售,这两家公司婴幼儿奶粉的占比不大,受奶粉配方注册制的影响较小。公司短期债务规模占比较大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产业规模是相匹配的。

(三)量化分析你公司目前的现金流量状况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正常运营能力是否存在影响。

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79,483.4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99.4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722.98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58.97万元,截止 2017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172.13万元。根据公司现金流量数据分析,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公司偿债能力不强,目前公司正常运营能力不存在较大影响。截至本问询函发出日,公司短期负债偿还情况无重大变化。公司已发现目前偿债压力、资金链趋紧的现状,并采取了如下措施: 1、积极与各贷款银行协调,维持存量贷款规模,寻求银行支持。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争取补充资金。通过银行存单质押,土地、厂房抵押等方式融资,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公司正在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争取新的市场份额;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维持正常生产资金流。 4、公司正在加强资源整合力度,通过厂房出租、闲置资产处置,盘活资产,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四)补充披露截至本问询函发出日,你公司短期负债的偿还情况,以及未来应对计划,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截至本问询函发出日,公司的短期负债均为按期、正常偿付,从未出现借款或利息逾期偿还的情况。但不可否认的是,公司短期借款占比相对较高,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无法得到保障,将会影响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为应对该等风险,公司将通过提升销售收入,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合理控制各项支出以及金融机构不断创新的融资方式,积极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多种金融工具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前做好资金筹集,维护上市公司信誉,及时还款。

三、2015年至2017年,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5.34亿元、27.64亿元、26.6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04亿元、-7.81亿元、-10.57亿元。请说明以下问题:

(一)请结合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滑以及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1、2014年至2015年,随着一系列鼓励跨境贸易政策的出台,跨境电商、海淘逐渐兴起,婴幼儿奶粉行业渠道结构、消费趋势发生较大变化。内资配方奶粉企业既面临彼此之间的激烈竞争,又面临着国外品牌的不断涌入,行业陷入低潮。公司原有的优势传统渠道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面对新形势,公司在积极寻求转型升级。

2、2016年,受假冒奶粉事件、传统渠道转型不利及行业竞争混乱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滑较多,当期营业收入下滑较多,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亏损。

3、2017年8月,配方注册首批注册号正式发布,奶粉新政开始落地。在新政实施前后以及随后的过渡期内,渠道商谨慎观望、中小品牌竞相杀价甩货,市场竞争白热化,导致公司当期销售收入未达预期。

4、随着时间推移,一方面,老包装和非注册制产品面临淘汰,产品销售情况不佳,导致公司期末计提较高的存货跌价准备;另一方面,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也存在缺陷,应收账款催收管理不力,回款情况较差,导致期末计提较高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此外,管理层对外投资决策不够谨慎,后续管理不力,导致产生较大投资损失。

受以上因素综合影响,公司连续三年营业收入逐年下滑以及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为负。

(二)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影响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1、公司亏损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逐年下降,主要是营业收入下降、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上升以及投资损失增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于未注册的奶粉品牌,将于2018年起全面停止生产。2017年,公司处于奶粉新政过渡期,过渡期内,同行业纷纷甩货,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渠道商审慎观望,导致公司2017年销售收入下滑。

(2)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应收账款催收管理不力,回款情况较差,导致期末计提较高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老包装和非注册制产品面临淘汰,产品销售情况不佳,导致公司期末计提较高的存货跌价准备。

(4)管理层对外投资决策不够谨慎,后续管理不力,导致产生较大投资损失。

2、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对自身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采取了以下措施:

(1)积极拓展市场,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对全部注册的品类制定相应的营销政策,为新政后的产品开辟新的销售渠道。

(2)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控制费用的开支,提升费用的使用效率。

(3)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控制。

3、公司财务指标分析

截至2017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2.76%,流动比率为0.97;2017年末使用未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441,721,295.55元;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61,947,108.88元。公司偿债能力和净资产状况仍处于正常水平。

年审会计师意见:

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和净利润大幅亏损系由行业因素和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等原因叠加造成。2017年度营业收入较2016年度下降幅度不大,市场有所平稳。随着注册制的实施、行业形势明朗化和公司内部管理层调整以及内部控制缺陷的纠正,年审会计师认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函〔2018〕356号《问询函专项说明》。

(三)公司未来发展计划,以及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

公司回复:

配方奶粉注册新政后的2018年机遇与挑战并存,扭亏为盈将成为核心年度目标,公司将抓住配方奶粉注册制新政和全面二胎带来的战略性机会。公司2018年主要发展计划以及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如下:

1、营销方面,稳中求进,密切关注奶粉新政带来的市场变化,把握市场开拓节奏,千万百计增加收益,实施精准营销,提高收入质量;在经销和渠道上,以顾客需求为原点,锁定顾客核心需求;始终以门店销售作为公司业绩的支点,以提升门店销售为核心目的;对重要品类以天罗地网系统为支撑,确保品类销售有效管理。优化和满足更适应新政和竞争的品牌品类组合,聚力贝因美品牌产品经营,以品牌关系牵引品类经营。

2、运营方面,开源与节流并举。深化内部挖潜,降低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提升产品质量;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线,越是困难时期,越是要高度重视质量管控;依据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和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强化生产全方位管理;提升销售、生产之间的协同,按照销售订单与生产最小经济批量的平衡点来确定最优生产计划;重点解决配送体系效率的提升,更好、更快、更省地服务于线上线下销售。

3、研发方面,重点推进特殊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注册备案,做好特殊医学配方食品注册的研究和准备工作;

4、人事方面,继续强化管理,实施精准激励,加强绩效考核评价;对薪酬体系和绩效工资进行创新和变革,以企业整体盈亏平衡为基点,科学设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绩效模式;提升岗位设置科学性,进一步人事优化,推动减员增效。

5、财务方面,严控业绩风险,建立预警机制,全力以赴打好扭亏为盈攻坚战。

6、资产方面,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加快完成董事会已授权的资产处置和其他非经营资产出售,尽快变现,回笼资金,夯实主业基础。

目前这些主要措施已在有效执行中。

四、请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措施以及财务报表所反映出的财务状况,说明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部分的披露内容是否客观反映了你公司经营活动。如否,请结合具体财务数据重新表述。

公司回复:

2017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配方注册制落定以及2018年起正式实施,但“洗牌”效果未如预期般强烈,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强化目标完成考核,狠抓内部管理,夯实各项业务基础,确保公司经营正常运转,在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婴幼儿配方奶粉注册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导致行业普遍竞相杀价甩货,公司整体销售未达预期,同时市场投入费用门槛提高,严重影响利润实现,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对自身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积极拓展市场,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对全部注册的品类制定相应的营销政策,为新政后的产品开辟新的销售渠道。

2、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控制费用的开支,提升费用的使用效率。

3、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控制。

截至2017年末,公司的资产总额505,648.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6,194.71万元。公司偿债能力和净资产状况仍处于正常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045.16万元,同比下降3.76%,下降幅度不大,市场有所平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704.45万元,同比下降35.40%,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由行业因素和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等原因叠加造成。因此,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部分的披露内容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活动。

五、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亿元,同比下降3.76%;实现净利润-10.57亿元,同比下降35.4%;毛利率同比上升0.46个百分点,主要产品奶粉类毛利率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请说明以下问题:

(一)请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公司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是否一致。如否,请结合公司具体经营策略,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公司回复:

近年来,婴幼儿奶粉行业渠道结构、消费趋势都在发生较大变化。跨境电商、“海淘”等积极抢占市场份额使大卖场、超市等传统零售渠道市场份额面临挑战,配方奶粉企业既面临彼此之间的激烈竞争,也面临着国外企业及品牌的不断涌入,国际化全球化的步伐在加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和更多的机遇,伴随着价格战、营销战持续,企业优胜劣汰尤为突出。随着配方注册制落定以及2018年起正式实施,其“洗牌”效果未如预期般强烈,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导致行业普遍竞相杀价甩货,整体销售未达预期,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

公司为境内上市的独家主营婴幼儿乳粉生产及销售的公司,难以获取同环境下同行业可比数据,拟获取境内主营乳制品加工与销售的近似公司:西部牧业(300106)和三元股份(600429)的相关数据,与近似公司的营业收入比较如下:

从上表可以得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而近似公司西部牧业(300106)和三元股份(600429)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却是上升的,公司经营情况与近似行业发展情况不一致。主要原因系西部牧业和三元股份的主营业务均为乳制品的加工与销售,这两家公司婴幼儿奶粉的占比不大,受奶粉配方注册制的整体影响较小。

(二)请说明在主要产品毛利率上升的情况下,公司净利润下滑幅度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结合资产减值计提、期间费用确认等事项,并与同行业比较,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过度确认损失或费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主要产品毛利率上升的情况下,公司净利润下滑幅度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主要产品毛利上升0.70%,变动幅度较小。公司净利润下滑幅度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主要系: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大,同比增加455,716,587.82元。

2) 公司对外投资损失较大,同比增加111,298,312.14(含预计亏损合同金额50,032,969.68元)。

剔除上述因素,公司2017年的净利润为-490,029,569.49元,亏损金额较2016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对营销费用的审批和使用加强控制,销售费用率下降所致。

(2)公司为境内上市的独家主营婴幼儿乳粉生产及销售的公司,难以获取同环境下同行业可比数据,拟获取境内主营乳制品加工与销售的同行业公司:西部牧业(300106)和三元股份(600429)的相关数据,与同行业公司的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增长均偏高,主要系:

A、公司在应收账款催收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2016年末应收账款回收正常,客户经营状况出现减弱或非持续经营的情况较少;2017年度,公司客户出现了大面积的客户回款困难,且持续经营能力减弱或者非持续经营的情况,公司虽然对收回货款做出大量努力,但效果欠佳。公司根据客户回款情况,客户在2017年从公司采购情况及持续经营情况计提了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经公司检查,截至2018年4月23日的回款状况,未见需要大幅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

B、受奶粉配方注册制的影响,公司老包装和非注册制产品面临淘汰,过渡期内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情况不佳;另外,新型的销售模式日渐发展,传统销售渠道遭受较大的冲击。同时公司一直为备战注册制做充分准备,期末存货中非注册制产品和注册制老包装产品金额为22,555.80万元,占期末存货余额比例为61.26%,对该部分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283.36万元。扣除上述产品后存货余额为62,082.6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3,081.25万元,计提比例为4.96%,与同行业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为接近。经核查公司2018年1-3月销售价格和实际实现销售情况,公司未发现公司存在需大额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2)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较高。

公司的销售费用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明显偏高,与公司的销售模式有关。公司一直以来执行高毛利率、高销售费用的销售政策。公司销售毛利扣除销售费用后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上表可知,三家公司的毛利率相差较大,扣除销售费用后毛利占收入的比重较为接近。

经检查公司2018年1-3月销售费用情况,不存在2017年过度确认费用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意见:

年审会计师认为净利润下滑幅度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存在合理性,公司不存在过度确认损失或费用的情形。具体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函〔2018〕356号《问询函专项说明》。

(三)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按地区补充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等数据,并分析变动情况;请按前述规定补充披露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等在成本总额的占比情况;请核对2017年奶粉、米粉及其他产品的销售量、生产量及库存量填列是否错误,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公司回复:

1、按地区分布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等数据及变动情况见下表:

2、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及占比情况见下表:

3、2017年奶粉、米粉及其他产品的销售量、生产量及库存量情况见下表:

根据期末库存量=期初库存量+本期生产量-本期销售量的公式计算,2017年奶粉期末库存量应为9,213.92吨,较表中2017年奶粉期末库存量5,752.12多3,461.80吨;2017年米粉期末库存量应为862.48吨,较表中2017年米粉期末库存量466.89吨多395.59吨;2017年其他类期末库存量应为551.99吨,较表中2017年其他类期末库存量182.32吨多369.67吨,主要原因为促销赠送,报废,福利、捐赠等其他领用出库数量未包含在销售量内所致,具体如下表:

综上,充分考虑除销售之外的领用出库数量影响后计算2017年期末库存量=期初库存量+本期生产量—本期销售量—本期领用出库数量,与披露库存量一致。

(四)根据披露信息,公司“对全部注册的品类制定相应的营销政策,包括自营、总承销、工厂直营(包销)三个类型。创新引入总承销制和工厂直营(包销)两种新的产品销售合作模式,推行总承销商及工厂直营机制”,请说明前述各营销(销售)模式的具体内涵,并分类披露各模式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具体情况。并请分析各销售模式下,产品毛利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差异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营销(销售)模式的说明

1、营销(销售)模式的具体内涵

(1) 自营产品为多渠道共同售卖的产品,如贝因美爱加、经典优选等。该系列产品在商超渠道、网络渠道、婴童渠道和传统的代理商渠道均有销售。从品牌管理角度出发,该系列产品为贝因美品牌形象产品,由公司统筹管理。

(2) 总承销产品是以客户总承销方式进行品类经营,由总承销客户对订单、库存、品类经营负责,公司制定指引并考核总承销客户。

(3) 包销产品为公司为包销客户提供的有条件的ODM服务,在合同约定下提供对应服务,并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包销商独立经营,对约定的产能负责。

2、各营销(销售)模式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

(1)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总承销模式和包销模式系公司在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推行的注册制产品销售模式,故两者的收入占比较低,合计占比11.81%。总承销模式下,由总承销客户对订单、库存、品类经营负责,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小;包销模式下,公司不提供市场支持,包销商独立经营,自担风险。故这两种销售模式下产品定价偏低,从而毛利率较低。

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各销售模式下产品毛利存在差异,主要系不同销售模式下,公司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从而对产品定价有所差异,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具体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函〔2018〕356号《问询函专项说明》。

六、报告期内,公司第一至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47亿元、4.38亿元、7.22亿元、6.5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11亿元、-3.79亿元、-0.15亿元、-6.7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5亿元、-3.62亿元、0.80亿元、-0.06亿元。请说明以下问题:

(一)请结合行业特征及公司具体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请说明第四季度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与实现的营业收入不匹配的原因。请结合收入确认政策、信用政策等,说明第四季度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年末突击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较大主要受奶粉新政配方注册制过渡期,市场竞争激烈影响。

2017年各季度相关财务指标及经营现金流量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第二季度公司销售收入明显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减少,主要系奶粉新政配方注册制未在预期时间内发布,在过渡期内市场竞争激烈,虽然公司投入大量销售费用进行宣传,但渠道商审慎观望,导致该季度销售收入下滑、应收账款的回款减少;同时公司为备战注册制的实行,引进海外优质奶源,购入大量原材料,存货金额明显上涨,第二季度较上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18,527.39万元,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大幅的流出。

第三季度公司于2017年8月3日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知,食药监总局对公司四家工厂4个系列(12个配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准予第一批注册,增强了市场对公司的信心;公司对全部注册的品类制定相应的营销政策,包括自营、总承销、工厂直营(包销)三个类型。创新引入总承销制和工厂直营(包销)两种新的产品销售合作模式,推行总承销商及工厂直营机制,第三季度新政注册产品上市后,快速推进总承销商品类和工厂直营品类,与纽菲特、育婴博士、阿拉小优等婴童连锁强势企业达成合作,为新政后的产品销售开辟了新的渠道,应收账款回款提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第四季度受奶粉配方注册制的影响,公司老包装和非注册制产品面临淘汰,过渡期内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情况不佳;另外,新型的销售模式日渐发展,传统销售渠道遭受较大的冲击,非注册制、注册制老包装等产品普遍存在降价销售、甩货等行为,导致后续销售压力增大,同时新包装也加大促销力度,公司计提了较高的存货跌价准备;由于公司客户回款减弱,对应收账款计提了较高的坏账准备,因此净利润有明显下降。

2、第四季度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实现的营业收入不匹配的原因

(1)2017年第四季度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不匹配,主要原因有:1) 在2017年末,公司将客户的对账确认情况和期后回款情况等作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考虑因素,由于2017年客户回款情况变差,使得整体应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从而在第四季度集中体现;2) 2018年起奶粉新政正式实施,意味着公司部分产品和原材料面临淘汰,同时受产品保质期和市场因素的影响,第四季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增加;3) 公司因未完成合同条款,在第四季度对采购合同计提了预计负债。上述原因导致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

2)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不匹配,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损失等非付现金额较大所致。

(2)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及授信政策

1)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代理商。公司在发出商品,经代理商签收后确认收入。代理商均需在B2B平台签收,故签收时点以B2B平台签收日期为准。

2)公司授信政策如下:

①准入资格

Ⅰ.与公司合作客户,双方签订贝因美产品年度销售合同。

Ⅱ.代理商客户被公司评定为星级客户的,公司可对其作其他授信支持。

②授信标准

Ⅰ.代理商客户

A.年度授信公司与其签订的贝因美产品销售合同条款约定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执行滚动授信方案。

B.被公司评定为星级客户的,公司对其作其他授信政策支持。

a.信用额度

根据客户实际销售能力、规模增长以及对对账单的确认效率,结合订单与客户授信资质评定给予滚动授信总额。

b.信用期限

授信协议期内做滚动授信支持,每笔赊账按协议约定账期执行。如前款未清,则后账不赊。

Ⅱ.直营门店

A. 信用额度=(上年月度平均销售额+预计本年月度销售额)/2/30*信用期限

B. 信用期限=信用期限1+信用期限2

信用期限1:年度销售合同条款约定的账期+票据的传递时间+客户付款期限

信用期限2:帐扣发票产生到财务账务处理的时间

经核查,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总授信额度分别为103,093.48万元、98,851.71万元和98,900.52万元,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以及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

年审会计师意见:

审计过程中,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1)了解、测试和评价贝因美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2)检查公司是否按照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客户授信,并严格控制总授信额;(3)检查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运输单、客户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产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4)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核对运输单、客户验收单等文件,评价产品销售收入期间划分的正确性;(5)对重要客户的销售额实施函证程序,确认收入金额是否准确。

我们未发现贝因美公司第四季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以及存在年末突击调节利润的情形。具体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函〔2018〕356号《问询函专项说明》。

七、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合计为25.33%,且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占比为9.59%,与2016年相比,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比下降2.07个百分点,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占比下降8个百分点。请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额确定的前五大客户较上年发生了较大变化,具体如下表:

受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2017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较上年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销售模式调整

针对品类不同渠道属性,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步推行品类自营、总承销以及包销等多种销售模式。以多种销售模式下的公司品类结构,匹配客户资源,品类销售结构在客户的分布进行了调整。

(二)配方注册制实施过渡期内产品布局调整

结合国家婴儿配方奶粉新政配方注册实施进度,公司对报告期内生产以及销售的品类进行了资源整合,部分品类不再保留,新老品类进行市场切换,因此对客户销售带来不同的影响。

客户A为公司自营客户,根据公司销售模式的调整,品类结构也有所调整。

客户B为公司重点发展的总承销经营客户,客户C、D为公司重点发展的自营客户。

客户E、G为公司KA渠道重点客户,销售额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客户F、H系公司自营客户,受品类调整与品类不再保留的双重影响,2017年客户销售额较上年同比下降。

综上,因品类发展的需要公司进行了营销模式与品类的调整,公司2017年客户销售额分布发生了变化,2017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较上年同比下降是正常、合理的。

八、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25.97%,同比上升12.14个百分点;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14.03%,同比下降3.91个百分点。请说明以下问题:

(一)请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发生变化的具体原因以及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按采购额确定的前五大供应商较上年相比发生了变化,但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如下表:

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分布较上年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系2017年度向关联方供应商A采购产品所需基粉。公司为取得海外优质奶源,需要从澳洲达润工厂进口产品所需基粉,但由于公司在2017年初无具有进出口权的子公司,因此与关联方供应商A签订合作协议,由其代理向达润工厂采购基粉,再销售给公司,除基粉的销售价格外,供应商A会向公司收取一定的仓储费用和销售税金,由公司承担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公司需要在下达订单后预付款项进行交易。

报告期内,受整体销售收入下滑影响,公司向供应商B、D、E的需求采购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二)请以列表的形式补充披露向关联方采购中关联方的具体名称、关联关系类别、采购金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否超过预计金额,以及超过金额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公司章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和《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情形,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中相应关联方情况如下表:

(三)请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及向关联方采购占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2017年与2016年采购波动情况

(1) 2017年与2016年供应商前五名采购额

单位:人民币元

(2) 2017年与2016年关联方采购额

单位:人民币元

(3) 向关联方采购占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增长原因主要系2017年度向关联方Fonterra Australia Pty Ltd采购产品所需基粉。公司为取得海外优质奶源,需要从澳洲达润工厂进口产品所需基粉,但由于公司在2017年初无具有进出口权的子公司,因此与关联方Fonterra Australia Pty Ltd签订合作协议,由其代理向达润工厂采购基粉,再销售给公司,除基粉的销售价格外,Fonterra Australia Pty Ltd还向公司收取一定的仓储费用和销售税金,由公司承担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公司需要在下达订单后预付款项进行交易。后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GUANGDASHENG (AUSTRALIA) PTY LTD.,直接通过子公司向达润工厂下达采购订单。

2、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采购情况

根据《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18〕4250 号),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采购款项均已结清,未发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下为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付账款发生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报告期内关联方采购额上升具有合理性。具体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函〔2018〕356号《问询函专项说明》。

九、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2.53亿元,坏账准备余额为4.45亿元。公司分别按信用风险特征(以下简称“组合计提”)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以下简称“单项计提”)两种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7.12亿元,占比为56.83%,同比上升48.76%。请说明以下问题:

(一)请详细说明上述两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区分标准,以及与2016年度相比的具体变化情况。

(二)请以列表形式披露2017年度与2016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计提比例等。

(三)请说明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行业发展及客户资信情况,说明以前年度是否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本报告期是否存在通过多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以及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与必要性。

公司回复:

(一)、两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区分标准,以及与2016年度相比的具体变化情况

公司要求业务负责人每月对客户就其是否持续经营进行拜访调查,并根据拜访结果,确定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具体计提原则如下:

1. 非持续经营客户

(1)判断客户非持续经营的标准:门店数与生意总规模其中之一较正常下降60%及以上。

(2)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100%计提坏账准备。

2. 持续经营能力渐弱的客户

(1)判断客户持续经营能力渐弱的标准:门店数与生意总规模其中之一较正常下降5%至60%(不含60%)。

(2)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 与客户对账未能确认或者未能对账客户:100%计提坏账准备。

2)除1)以外

① 账龄≤6个月内,按客户生意总规模下降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② 账龄>6个月:

a. 贝因美产品主流库存剩余保质期>16个月且≤20个月,按客户生意总规模下降比例与30%孰高计提坏账准备;

b. 贝因美产品主流库存剩余保质期>6个月且≤16个月,按客户生意总规模下降比例与50%孰高计提坏账准备;

c. 贝因美产品主流库存剩余保质期≤6个月,按80%计提坏账准备。

3. 正常持续经营客户

除非持续经营客户、持续经营能力渐弱的客户以外的客户为正常持续经营客户,对于已超出公司给与的信用期,且回款情况较差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与客户对账未能获得确认:按期末余额80%计提坏账准备。

2)已与客户达成回款计划承诺的客户,2018年第一季度实际回款未遵守承诺部分以及无回款计划承诺且回款比例小于30%的客户

a. 账龄小于等于1年的,按期末账面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b.账龄小于等于2年的,按期末账面余额的30%计提坏账准备;

c.账龄小于等于3年的,按期末账面余额的40%计提坏账准备;

d.账龄为3年以上的,按期末账面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

3) 除上述客户外,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比例不变,1年内5%,1-2年15%,2-3年40%,3年以上100%;

2017年度坏账计提政策与2016年度对比,相应发生变动情况如下:

1. 针对持续经营能力渐弱的客户,增加对客户对账未能确认或者未能对账客户按100%计提坏账准备。

2. 针对正常持续经营客户,增加与客户对账未能获得确认的按期末余额80%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已与客户达成回款计划承诺的客户及2018年第一季度实际回款未遵守承诺部分以及无回款计划承诺且回款比例小于30%的客户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二) 、2017年度与2016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与2016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 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配方注册制落定以及2018年起正式实施,市场竞争也趋于白热化,导致行业普遍竞相杀价甩货,客户出现群体亏损情况,客户违约情况增多,回款能力下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本期在原有客户类型分类计提坏账准备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客户对账确认情况及2018年第一季度实际回款未达成计划承诺或回款比例较小等情况,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导致公司期末计提坏账金额大幅增加。

综上所述,因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及客户回款情况恶化,为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期末计提坏账金额增加。

2.以前年度是否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本报告期是否存在通过多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1) 2017年度坏账准备大幅增加系客户持续经营能力减弱及非持续经营客户金额较大所致,2016年度该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2,434.09万元,2017年末相应金额为42,516.61万元,相应坏账准备增加24,555.12万元。

(2)随着注册制正式实施,市场环境急剧变化,导致正常持续经营客户经营本公司产品出现亏损,从而客户回款在2017年度大幅减少,出现较多违约付款等情况,导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12,237.18万元。

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2016年度根据客户回款情况及持续经营情况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2017年末,公司根据客户持续经营能力下降及持续违反信用期约定情况分析并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通过多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3.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年审会计师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1) 了解、测试与应收账款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运行的有效性;(2) 评价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并一致运用;(3) 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4) 对重要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检查管理层评估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合理;(5) 评价公司对于持续经营能力减弱客户、非持续经营客户的认定标准是否合理,并检查公司是否按此标准进行分类。通过实施以上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具体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函〔2018〕356号《问询函专项说明》。(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