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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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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8-028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6月1日 下午14:00-15:3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李邦良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614,657,2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22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70,870,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72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43,786,7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48,580,5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793,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43,786,7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57,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80,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51,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74,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4%;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57,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80,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57,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80,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2,116,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57,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80,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573,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关联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73,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

6.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华东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650,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关联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73,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

6.0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他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49,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73,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

7、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8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6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31%;反对9,016,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63,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399%;反对9,016,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6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或财务资助》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56,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7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9、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56,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80,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56,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80,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出资受让利拉鲁肽新药技术(减肥适应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56,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80,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12、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出资受让百令片新药技术》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46,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6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吕崇华、吕晓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