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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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8年6月1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15:00至2018年6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日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斌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4,40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34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李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全部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314,4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03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2%;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314,4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03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2%;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314,4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03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2%;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4.01 选举吴海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14,409,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344%。

4.02 选举王佳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14,40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215%。

4.03 选举张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14,40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215%。

4.04 选举刘胜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14,40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215%。

4.05 选举段浩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14,40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215%。

4.06 选举彭威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14,40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215%。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5.01选举朱家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14,409,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301%。

5.02选举胡北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14,40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215%。

5.03选举佘雨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14,40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2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李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川恒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吴海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吴海斌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完善治理结构的要求,董事会成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及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吴海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2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候选人吴海斌先生提名,拟聘任张海波先生、刘胜安先生、阳金先生、毛伟先生、李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通过。

3.3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候选人吴海斌先生提名,拟聘任何永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4聘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候选人吴海斌先生提名,拟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相关聘任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李建先生提名,拟聘任杨珊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杨珊珊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10月生,硕士学历,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法务,2017年7月至今同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54-2441118 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箱:yangss@chanhen.com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海斌 先生: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张海波 先生: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刘胜安 先生: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阳金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至2000年在四川省金河磷矿化工厂任化验室主任;2000年至2002年在四川川恒任质检科长;2002年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阳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阳金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毛伟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1990年7月至2003年6月在四川省金河磷矿化工厂任技术科工艺技术主管;2003年7月起历任公司车间主任、技术科长、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毛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毛伟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何永辉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在杭州新中大软件有限公司贵州办事处任销售、培训职务;2003年1月至2015年5月在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15年5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

何永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永辉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李建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6年10月至2002年9月在川磷集团磷化工厂任会计;2002年10月至2015年4月在四川川恒任会计、业务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在公司担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建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54-2441118 传真:0854-2201229

电子邮箱:lij@chanhen.com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候选人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陈明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18年6月1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及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本公司无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含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二、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18年6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经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

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会的构成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明福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55)。

杜红果先生及张桂云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2日

附件:

杜红果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8月出生,高职学历。1990年11月至2000年3月在南充内燃机厂发动机公司任电器技术员;2000年3月至2000年9月在四川川恒三分厂任机修、电工;2000年9月至2002年11月在四川川恒化一分厂任机电主任;2002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党委副书记。

杜红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杜红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在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亦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张桂云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83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任中国联通瓮安分公司客户代表;2007年9月至今就职于川恒股份人力资源部,现任公司人事专员、团委副书记、公司工会委员、党委委员、职工代表监事。

张桂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桂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在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亦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