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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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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18-03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肖治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林海川、林南通、黄韵涛、李军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香林、巢志雄、肖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为3人,未超过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1/2,公司暂未设置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且随着公司上市后业务不断发展,独立董事工作量明显增加,现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以及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5万元/年(税前)调整至7万元/年(税前),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制度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海川1972年6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国际金融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香港城市大学博士。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杰出莞商,中国优秀创新企业家,多次荣获东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东莞市政协常务委员、茂名市政协常务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东莞市委员会副主委、东莞市茂名商会会长、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会长。

曾任东莞市虎门化工贸易公司总经理、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董事长、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宏川实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快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瑞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宏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通宏川化工有限公司宏川执行董事、宏川化工(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大宝赢电商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宝赢(太仓)交易结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宝赢如皋交易结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宏川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松园物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宝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宏图总部基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得有限公司董事、正冠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卓丰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东港石油气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宏川智能安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林海川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06.70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董事林南通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海川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林海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南通1944年9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化学专业本科学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研究所技术副所长、茂名石化公司南海高级润滑油公司总经理、茂名石化公司外事处处长、中石化国际事业茂名公司总经理、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总顾问等,现任公司董事、东莞市宝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等。

林南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1.50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海川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南通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林南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韵涛1969年9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有机化工专业本科、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博士。曾任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福地电子材料经营部部长、东亚融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经理、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宏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大宝赢电商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

黄韵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7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黄韵涛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黄韵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军印1970年9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宏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李军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0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军印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李军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香林1965年1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东莞市财经研究学会会长。曾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学教授兼系主任、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市三友联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副院长等。

高香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高香林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高香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巢志雄1983年1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和法国马赛大学联合培养法学博士,中山大学博士后,高级教师、执业律师。曾在有影响力出版社和核心学术期刊出版与发表著作与学术论文多篇。曾任重庆天之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大学教师、广东法仪律师事务所律师等。

巢志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巢志雄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巢志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治1978年9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全国畜牧总站北京太克会展中心项目经理、美国国际数据集团(中国)高级项目经理及总监、富汇(北京)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级投资经理、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Gstone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

肖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肖治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治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18-03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刘彦、陈世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与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6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2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彦1962年1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历。曾任中石化销售茂名公司财价处处长、茂名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龙翔化工(广州保税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监事、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监事、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快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经理、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瑞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南通宏川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前海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大宝赢电商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大宝赢(太仓)交易结算有限公司监事、大宝赢如皋交易结算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宏川加乐加车能终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宏川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松园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宝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卓丰广告制作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贸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

刘彦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8.3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彦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刘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世新1969年7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石化华东输油管理局工程师、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经理、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监事、华南运营中心总经理、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

陈世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9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世新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陈世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18-03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大华已为公司提供2013至2017年度期间的审计服务且聘任期限已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另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大华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做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从审计机构业务规模、专业资质、专业经验及审计团队主要工作地点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筛选,经过认真考察,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4、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5、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6、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资质: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致同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3、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另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致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聘请致同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18-03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川智慧”)于2018年6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2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8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87.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9.7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778.24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3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16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5月25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159.07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额度

不超过1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八、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12,000万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12,000万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宏川智慧本次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宏川智慧本次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宏川智慧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3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概述

1、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原因

2018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宏川智慧物流有限公司已变更为东莞市快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变更后的主营业务为商业保理服务。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迁址、更名并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由于新增的商业保理业务与公司既有的业务存在不同,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新增关于商业保理业务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

2、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执行时间

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自商业保理业务实际开展之日起执行。

二、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内容

新增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的具体内容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保理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应收保理款的期末余额1000万元以上且占应收保理款总余额的10%以上的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保理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应收保理款,将其归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保理款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保理款,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保理款一起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保理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有证据表明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其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三、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商业保理业务的应收保理款按照上述会计估计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一贯坚持的稳健财务政策,更符合商业保理业务特性,能更准确、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对本次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决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有助于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采用上述会计估计计提应收保理款坏账计提准备。

五、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执行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更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执行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计提采用的会计估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确定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计提采用的会计估计。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新增业务的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的相关会计估计能够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确定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计提采用的会计估计。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18-040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下午14:5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15:00至2018年6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1选举林海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林南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黄韵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李军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01 选举高香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巢志雄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肖治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01 选举刘彦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陈世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举时实行累计投票制,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6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6月1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7274363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李军印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8年6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