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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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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4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持有本公司3,312,9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2%。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土”)持有本公司3,652,0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深创投及浙江红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64,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121,761,000股的5.72%。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本次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2,435,2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如通过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任意连续90天内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二)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4,870,4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减持期间:如通过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任意连续90天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说明: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深创投和浙江红土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深创投和浙江红土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出让方、受让方在6个月内需遵守相关减持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深创投、浙江红土与本次拟减持事项有关的、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指德宏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指深创投或浙江红土)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减持承诺

“公司(指深创投或浙江红土)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指德宏股份)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持有股份的100%。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以上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