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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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副总裁郑步军先生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8-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关于公司副总裁郑步军先生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郑步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裁郑步军先生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公司副总裁郑步军先生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199%。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于2018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裁郑步军先生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截至2018年6月1日,公司副总裁郑步军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其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4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副总裁郑步军先生减持股份来源是二级市场购买,其股份减持具体情况见下表: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郑步军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其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2、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7年1月15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郑步军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郑步军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郑步军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郑步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