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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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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20号》的回复公告

2018-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 达编号:2018—71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20号》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德豪润达”)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20号),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问询,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现将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报告期内,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以下简称“净利润”)-9.7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62.42%。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你公司的毛利率、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非经常性损益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亏损幅度较大的原因。

(2)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6年为负,请详细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依赖于非经常性收益,是否影响会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以及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答复:

(1)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139.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62.42%,主要是由于产品综合毛利同比下降14.51%、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3.18%、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1.19%、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10.89%、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235.87%、非经常性收益同比下降56.45%等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1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小家电业务方面,因2017年大宗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等原因导致毛利率同比下降3.93%;LED业务方面,随着公司年内对芯片增加投资形成的产能逐步释放并形成规模效应,公司的芯片、封装业务销售均有所增长,毛利率亦有所提升;照明业务方面,由于终端照明产品价格跌幅虽有所趋缓,但相比前期仍处于下降趋势,因而照明产品的毛利有所下滑;由于照明业务在整个LED业务中的占比较大,所以拉低了LED业务的整体毛利水平,导致LED业务整体毛利同比略下降1.58%。在此综合影响下,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3.18%。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1.19%,主要是由于:聘请中介机构费、研究开发费、流动资产损失等分别增长87.35%、53.87%、3,787.96%所致。具体如下: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10.89%,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升幅约5.8%,人民币兑港币亦升值,升幅约6.55%,综合导致报告期内汇兑损失9,853.93万元,而去年同期因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收益14,334.47万元,财务费用的明细如下: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235.87%,具体情况如下:

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20,134.37万元,同比下降56.45%,主要是由于:2016年内,公司出售LED照明国际业务涉及的相关股权获得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等19,189.62万元,以及报告期取得的政府补助较2016年同期减少1,599.83万元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2)

1)公司持续经营情况说明

财务方面

公司最近六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六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2012年-2017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7.58亿元、31.30亿元、41.55亿元、45.06亿元、40.50、42.03亿元,销售收入的规模整体上处于上升的态势,但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市场竞争激烈、LED芯片行业产能阶段性过剩导致产品价格下降较快、汇率变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体向好;资产方面,由于公司2017年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增加了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增强了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公司财务状况。

2018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亿元,同比增长2.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47万元,同比增长103.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2.20万元,同比增长224.83%。另外,公司预计2018年1-6月的净利润将实现扭亏为盈,区间为0至3000万元之间。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总体经营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改善。

主营业务方面

2012年-2018年,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LED业务与小家电业务双主业,未发生变化。最近六年,两大主业的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自2014年开始营收规模突破40亿元大关,并至今相对稳定的状态,其中,小家电业务属于成熟行业,产品价格相对稳定,毛利率总体变动幅度不大,2017年因大宗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等原因导致毛利率同比下降幅度略大;LED业务规模自2014年达到20亿元规模,至今保持相对稳定状态,由于LED芯片产业属于相对新兴的行业,在政策引导下,前期处于产能扩张、价格无序竞争、行业整合等阶段,产品价格较长时间处于下降趋势,但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LED行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暖,产品价格跌幅有所趋缓;2017年度,随着公司年内对芯片增加投资形成的产能逐步释放并形成规模效应,公司的芯片、封装业务销售均有所增长,毛利率亦有所提升;照明业务方面,由于终端照明产品价格跌幅虽有所趋缓,但相比前期仍处于下降趋势,因而照明产品的毛利有所下滑;由于照明业务在整个LED业务中的占比较大,所以拉低了LED业务的整体毛利水平,导致LED业务整体毛利同比略下降1.58%。

公司发展阶段方面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小家电业务的研发与制造,自2009年开始切入LED行业,通过对广东健隆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深圳市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2012-2014年)等行业内企业的收购、整合,以及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立LED研发基地等方式,形成了“外延及芯片-封装及模组-LED应用产品(照明和显示)-品牌及渠道”的LED全产业链业务格局,同时建成了珠海、芜湖、大连、蚌埠、惠州、中山等的生产基地。2014年,公司通过投资设立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进入倒装芯片研发及生产领域,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LED产业链布局。

总体上看,2009年至2015年,公司基本处于大规模投资扩张产能的投入期,对资金的需求规模大,公司资金状况相对紧张。随着公司基地建设的逐步完成,前期布局的产能的逐步释放,以及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升,自2014年开始,LED业务的整体销售规模从2013年的14.39亿元扩大到了与小家电业务基本持平的水平,并至今保持在20亿元左右规模,而公司总营业收入也超过了40亿元。目前,公司整体发展阶段已从投入期步入成长期,经营性现金流整体趋势向好,再加上2017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财务紧张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方面

(一)LED行业

一方面,近几年,国内LED行业经过洗牌,行业集中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逐步向具有核心竞争力、规模优势、渠道优势、品牌优势等的企业集中,市场无序竞争的状态得到缓解,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行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暖,产品价格跌幅有所趋缓。

另一方面,随着世界各地禁白(白炽灯)政策的持续推进,LED照明产品价格逐步走低接近节能灯的价格,再加上LED照明产品的性能优势等,LED照明的普及有望进一步提速,渗透率进一步提升。Technavio在其报告《全球通过照明市场2015-2019》中预计2019年全球通过照明市场总体规模将突破1000亿美元。另外,wind预计2020年国内LED照明渗透率有望达到68%。LED照明需求的提升也将传导至中上游,推动整个LED行业的发展。

鉴于此,虽然LED行业竞争激烈,但行业整体的市场规模仍在增长,发展前景仍然可期。

(二)小家电行业

公司所处的小家电行业以西式小家电为主,行业发展高度成熟,集中度较高。欧美是西式小家电的主要消费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市场发展已相对成熟。但由于产品生命周期较短,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市场进入门槛不低,预计未来市场发展仍然可期。

国内市场方面,西式小家电产品的保有量仍相对较低。随着国内经济的增长,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的品质要求在不断提升,消费结构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升级。另外,受西方、DIY生活方式在国内流行的影响,西式小家电有望在新一轮的消费结构升级中被更多的消费者青睐。因此,西式小家电行业在国内市场仍有较大空间可发展。

2)会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

公司于2017年10月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9.69亿元,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33.33亿元,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39%、56.96%和53.74%,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裕,资产负债率亦处于较为安全的水平。此外,公司已于2018年3月如期偿还12德豪债本息,偿债压力进一步降低,也维护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信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为62,009.20万元,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管理成本和融资成本处于较高水平,以及报告期内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较高所致。

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等正在逐步提升。2018年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47万元,与上年同期-8,657.81万元相比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公司也将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状况,提升盈利水平。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若宏观环境及市场不发生巨大不利变化,公司2018年度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依赖于非经常性收益,不影响会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

3)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鉴于公司倒装芯片和芯片封装项目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加大对新产品的开发力度,用新产品开拓市场,提升公司竞争力。在今后2-3年内,公司将以倒装芯片产品、智能LED照明产品、智能小家电产品等来开拓市场,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积极拓宽照明产品的销售渠道,通过增加电商渠道、乡镇渠道等扩大照明产业的销售网络,提升LED照明业务的业绩;

持续对现有芯片外延设备进行产能、效率提升,提高LED芯片的盈利空间;

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快与雷士照明的整合力度,积极发挥雷士照明的渠道和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全产业链的布局优势,增强公司风险能力和提升公司业绩。

问题2、根据年报披露,对于你公司2015年出售凯雷电机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对手方珠海盈瑞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剩余股权转让款45,268.74万元。截止目前,你公司尚未披露相关款项的归还情况。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说明珠海盈瑞偿还相关款项的支付能力及支付计划,该事项是否会造成控股股东占用你公司资金。

(2)你公司2015年出售上述股权至今未收回相关款项,而你公司2015年针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确认收益4.74亿元,请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复:

(1)经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将部分房地产及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等资产整合至珠海凯雷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雷电机”),将持有的凯雷电机100%股权转让给珠海盈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盈瑞”),转让价格为中介机构的评估值57,268.74万元。

根据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与珠海盈瑞签署的《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盈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相关事项的框架协议》,该等股权转让款应于2016年12月31日支付完毕。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1日、2016年12月29日收到该等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仍有45,268.74万元股权转让款尚未收回。

根据股权转让双方面临的实际情况,并经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珠海凯雷电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德豪润达同意珠海盈瑞延期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珠海盈瑞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剩余股权转让款45,268.74万元。本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7日、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珠海盈瑞签订了三方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款之付款义务由芜湖德豪投资承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剩余股权转让款45,268.74万元尚未收回(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回款期为2018年6月30日前)。

芜湖德豪投资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目前,芜湖德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326,763,200股,市值约14.25亿元,其中,已质押股份262,319,995股,尚未质押股份64,443,205股;另外,芜湖德豪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凯雷电机账面资产主要为土地和房屋,芜湖德豪投资可以通过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方式融资,支付上述凯雷电机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公司将持续跟进并督促芜湖德豪投资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在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上述剩余股权转让款。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358号),截止2017年末,芜湖德豪投资所欠的上述凯雷电机剩余股权转让款45,268.74万元为经营性占用。

(2)公司2015年将持有的原子公司凯雷电机100%股权,以人民币57,268.74万元的交易价格,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控股子公司珠海盈瑞。公司于2015年度针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确认税前处置净收益46,666.70万元,该会计处理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判断:

1)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回避了表决。股权转让事项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议事规定,经过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并得到同意。

2)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订并生效。

2015年12月11日,公司与珠海盈瑞签署了《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盈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相关事项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在德豪润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后,珠海盈瑞与德豪润达在本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12月29日,公司与珠海盈瑞签署了《关于珠海凯雷电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正式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先决条件: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双方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如上文所述,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业已审批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受让方珠海盈瑞有能力、有计划支付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珠海盈瑞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57,268.74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珠海盈瑞尚未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明确的付款期限,并且珠海盈瑞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以及实际控制人王冬雷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判断股权转让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4)交易各方办理了必要的控制权交接手续。

2015年12月31日,凯雷电机的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5年12月31日前,珠海盈瑞委派代表已经接收凯雷电机的印鉴、证照、权属证书、重要的产销合同、财务账册、实物资产清单以及人员管理。

5)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公司出售凯雷电机股权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股权转让价格57,268.74万元,系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反映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综上,公司认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凯雷电机的股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受让方珠海盈瑞,于2015年度确认收益46,666.70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了珠海盈瑞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000万元,尚有人民币45,268.74万未支付。公司认为延迟收款不影响2015年确认的股权转让收益,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注入了房地产及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等资产的凯雷电机股权出售给珠海盈瑞后,随即规划了办公及生产场地的搬迁事项。由于公司在该等场地生产、办公已多年,搬迁涉及的人员、设备、产品、材料等数量众多,搬迁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截止目前,搬迁工作尚未开展,预计搬迁完毕尚需耗费较长时间。珠海盈瑞因此而无法将该等房地产及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等资产用于出租、出售等用途获取资金流,故在《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存在困难,因此珠海盈瑞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剩余股权转让款45,268.74万元的支付时间延期至2018年6月30日前。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已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芜湖德豪投资、珠海盈瑞签订了三方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款之付款义务由芜湖德豪投资承担。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述剩余股权转让款45,268.74万元尚未收回(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回款期为2018年6月30日前)。

芜湖德豪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目前,芜湖德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326,763,200股,市值约14.25亿元,其中,已质押股份262,319,995股,尚未质押股份64,443,205股;另外,芜湖德豪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凯雷电机账面资产主要为土地和房屋,芜湖德豪投资可以通过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方式融资,支付上述凯雷电机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公司将持续跟进并督促芜湖德豪投资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在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上述剩余股权转让款。

公司的年审会计师对本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于凯雷电机股权出售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一)查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以及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凯雷电机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股权交易款的银行水单;(二)查看并复核第三方出具的凯雷电机的评估报告;(三)执行对凯雷电机评估基准日和转让日的审计;(四)查看公司和珠海盈瑞就资产权属转让和人员管理等的交接单;(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其出售意图;(六)与珠海盈瑞以及芜湖德豪投资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其购买意图及购买方的款项来源。

二、对于凯雷电机股权出售的税前处置净收益的判断过程:

《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未对股权处置时点的判断提供指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中对合并购买日控制权的转移提供了若干判断标准,我们认为这些标准在很多方面可以适用于股权处置日的判断。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应当结合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其他有关的影响因素,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参考的条件包括:

(一) 企业的股权转让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回避了表决。2015年12月11日,公司与珠海盈瑞签署了《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盈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相关事项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在德豪润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后,珠海盈瑞与德豪润达在本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12月29日,公司与珠海盈瑞签署了《关于珠海凯雷电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正式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先决条件: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双方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业已审批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凯雷电机股权转让事项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议事规定,经过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并得到同意。

(二) 企业股权转让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购并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是对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前提之一。公司于2015年出售凯雷电机股权的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国家有关部门事前批准,2015年12月31日,凯雷电机的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交易各方均确认股权交割实质上已经完成,与股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三)参与股权转让的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作为购买方,其通过企业合并无论是取得对被购买方的股权还是取得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能够形成与取得股权或净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一般需办理相关的财产权交接手续,从而从法律上保障有关风险和报酬的转移。2015年12月31日,凯雷电机的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5年12月31日前,珠海盈瑞委派代表已经接收凯雷电机的印鉴、证照、权属证书、重要的产销合同、财务账册、实物资产清单以及人员管理。公司作为股权出售方已经和购买方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四)购买方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珠海盈瑞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57,268.74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明确的付款期限,并且珠海盈瑞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以及实际控制人王冬雷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判断股权转让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我们向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了解,珠海盈瑞2015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珠海盈瑞的账面资产主要为土地和房屋,可以通过资产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进行融资。其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于2015年末持有德豪润达公司股票29,235.68万股,当时的市值约16.34亿元。芜湖德豪投资可以通过股权质押、发行可交换债等方式对外融资,向珠海盈瑞提供资金支持,用以偿还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截止至2015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日前,珠海盈瑞向公司支付了凯雷电机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

在充分考虑交易的对手方背景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评估交易对手方的资信状况、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违约的可能性等综合信息,公司及我们均认为虽然在2015年末未收到凯雷电机股权转让款,但从交易对手其目前财务状况判断有能力支付股权转让款,因此判断股权转让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五)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2015年12月31日,购买方珠海盈瑞已经将凯雷电机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德豪润达公司自2015年12月31日已经不再参与凯雷电机的经营管理,有关经营损益不再由德豪润达公司享有,公司与凯雷电机在股权出售日后必要的交易已经作为关联交易事项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通过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基于我们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工作,综合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引及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认可公司对股权出售日和控制权转移日的确认以及股权出售收益的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凯雷电机的股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受让方珠海盈瑞,我们认为公司对于上述凯雷电机股权转让确认的收益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会计师回复》(信会师函字[2018]第ZC021号)。

问题3、你公司2017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4.26亿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6亿元、坏账准备1.36亿元和存货跌价准备1.2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52%、68%和16393%。请详细说明你公司2017年度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大额计提相关资产减值的原因、计算过程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复: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公司财务部门的进一步核算,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42,57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明细情况: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主要为部分MOCVD机及其辅助设备、部分闲置照明及封装设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进行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的减值准备约15,551万元。原因如下:

一方面,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 LED芯片业务重心将逐步转向倒装芯片领域。随着近年来设备的进步,公司部份MOCVD机及其辅助设备用于倒装芯片产品的生产不符合经济型原则,继续使用将不经济。

另一方面,公司芜湖生产基地的芯片设备已经进行效能提升,基本能够满足正倒装芯片前端和后端的产能匹配,因此公司决定对部分继续使用不经济的MOCVD机及其辅助设备计提减值,并进行了出售处理。目前,公司已按内部的招投标规定进行资产出售招标,招标程序已完成,并签订了出售合同。因此,对该等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15,212.36万元。

此外,2017年由于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对照明、封装的部分产能进行调整,导致部分照明、封装设备不适用,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此部分照明、封装设备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约为338.51万元。

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算:对拟出售的固定资产,购买方对该等设备现场核查后,参与公司投标,以购买方中标金额与该等设备账面净值金额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其他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结合资产成新率和重置成本、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等方法预计可回收金额,与该等设备账面净值金额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测试的结果,公司对部分显示产品和芯片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2,000.4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由于显示产品技术的不断升级、对显示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进一步提升,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存货中的部分显示产品的技术已落后于市场水平,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部分显示产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约为7,219.23万元。

第二,由于2017年部分芯片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走低,公司存货中部分芯片成本高于市场销售价格,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部分芯片存货按账面价值和近期市场变现价格的差额进行跌价准备的计提,同时对存在技术问题的芯片存货进行跌价准备的全额计提,合计计提金额约为3,582.07万元。

第三,公司对部分技术已落后于现行市场水平的照明、器件及小家电产品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约为1,199.10万元。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对期后已有对外销售/采购最低报价的存货,按照2018年最近一期集团对外销售/采购的最低报价(当同一品种同时存在最低报价与促销价时,以最低报价为准)计算可变现净值,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期后暂无对外销售/采购报价的存货,结合存货库龄及存货质量等进行具体分析,对积压不适销之存货按预计促销处理价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对质量不良之存货全额计算存货跌价准备。

(3)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13,573.15万元,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公司于2017年12月对应收款项的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与原会计估计相比多计提了1,508.90万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17年末,公司部分客户回款不及预期,账龄相应变长;同时,截止2017年末,公司于2015年末出售原子公司珠海凯雷电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尚有45,268.74万元未收回,再加上公司2017年期末还有部分保证金及往来款尚未收回等。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该等应收款项的账龄情况,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13,573.15万元。

公司坏账准备的计算: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等特别情形,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与计提减值准备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计算和会计处理,与公司2017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相比较是合理的。

公司的年审会计师对本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我们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程序,取得书面报告等证明文件;检查是否已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查验确认减值的依据,并查核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数是否正确;检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比较前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与实际发生数,检查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检查期后事项,评价资产减值损失披露的充分性;提请中介机构对公司重要资产进行价值的评估,并评价价值评估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方法,复核资产减值损失计算的正确性。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并基于我们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工作,我们认可公司对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我们认为公司对于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会计师回复》(信会师函字[2018]第ZC021号)。

问题4、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2017年度处置及报废了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并确认了管理费用-流动资产净损失1.75亿元、资产处置收益-2,145.63万元、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528.58万元,合计损失为2.12亿元,占2017年度利润总额的22.40%。请详细说明你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是否出现重大变化,大额处置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

答复:

2017年度,公司处置及报废了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该事项分别经公司于2018年2月9日、2018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审会计师确认,管理费用-流动资产净损失1.75亿元、资产处置收益-2,145.63万元、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528.58万元,合计损失为2.12亿元。

2017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问题1第(2)点第1)款“公司持续经营情况说明”。

公司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和报废主要是源于对部分照明、显示存货产品的处置,以及对部分技术落后于现行市场水平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对部分照明产品存货进行处置的原因为:

第一,处置的照明产品主要是工程照明产品,该等产品主要用于政府主导的工程项目。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部分工程照明项目已经冻结,甚至暂停,工程照明产品出现一定程度的滞销。再加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收紧,工程照明项目款的回收期已达7-8年,工程照明产品相关的经营成本将逐步上升。因此,公司2017年度对工程照明业务的营销策略进行了调整,拟解散工程经营渠道,将营销资源投入于发展中间渠道和产品的生产、品质保障、新产品开发等。

第二、LED照明产品的技术标准更替快,尤其2017年是技术标准更新换代的一年,技术参数标准在不断提升。公司处置的这部分照明产品已较难满足现行技术标准和市场的需求,考虑到继续在市场销售该等产品,日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维修成本较高,并会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为避免这些拟淘汰的产品对公司新产品的入市形成替代效应和冲击,经考虑,公司决定对这部分照明产品存货进行报废处置。

(2)公司对部分显示屏产品存货进行处置的原因为:

显示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市场主流产品的技术标准在不断提升,例如:显示产品技术趋势已经逐步从大间距发展到小间距,显示屏画面更清晰等。同时,由于显示技术标准的更新,相应地对显示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也进一步提升。

公司处置的这部分显示产品,预计出售毛利空间较小,后期维护成本也高。同时,公司的显示业务由目前较低端的定位向中高端定位转型,如果继续将该低端的显示产品出售将不利于公司树立中高端显示品牌形象,同时会挤占新产品的市场份额,因此公司决定对该部分显示产品进行报废处置。

(3)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的原因为:

该等固定资产主要是用于照明、芯片、器件及小家电等产品生产的部分设备,随着设备的技术进步,该等设备技术水平已落后于现行市场水平以及公司产品生产的要求,在2017年度已不再用于产品的生产,因此公司对这部分设备进行了报废及出售处置。

公司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形成的损失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25日出具的《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357号)确认。

问题5、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LED行业2017年营业收入19.5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4%,LED照明的销售量和生产量分别下降36.35%和33.26%,主要因为公司出售德豪(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请说明你公司LED行业营业收入与生产量、销售量下降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答复:

2017年度、2016年度公司照明产品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6年12月将原全资子公司德豪(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德豪光电”)100%股权出售给了瑞玉中国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香港德豪光电所经营的 LED国际照明业务亦离开了上市公司体系,因而照明产品的总体生产量、产销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3.26%、36.35%,这是LED整体业务的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该部分LED国际照明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5,872.34万元,占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LED业务总营业收入的26.2%。

此外,2017年度,公司前期对LED芯片增加的投资形成的产能逐步释放,再加上LED行业的回暖,公司的芯片、封装业务销售均有所增长,毛利率亦有所提升,部分抵消了LED国际照明业务剥离对公司的影响;照明业务方面,由于终端LED照明产品价格逐渐接近传统节能灯的价格,跌幅虽有所趋缓,但仍处于下降趋势,因而照明产品的毛利有所下滑。

在上述综合影响下,LED业务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5,597.31万元,同比下降8.44%,毛利率为17.93%,同比下降1.58%。

问题6、根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你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怡迅(芜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怡达(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往来期初余额和本期发生额,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详细说明你公司与怡迅(芜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怡达(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

(2)上述资金往来形成原因、支付期限,是否属于超期未付款项,是否构成财务资助,如是,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答复:

(1)怡迅(芜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怡迅”)、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怡迅”)均为怡达(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怡达”)的全资子公司,三者的股权关系如下:

香港怡达及其附属公司原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从事LED照明产品的国际销售业务。本公司为聚焦国内业务,经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16年底将香港怡达进行了剥离。香港怡达原在德豪润达的生产经营体系内,与德豪润达相关的交易业务纳入了合并报表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香港怡达出售之后,由于公司的董事陈剑瑢女士兼任香港怡达的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第(三)款的规定,香港怡达及其附属公司芜湖怡迅、珠海怡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与本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所披露的与其他关联方芜湖怡迅、香港怡达和珠海怡迅存在的往来情况,具体如下:

1)上表中,应收款项2017年期初余额为66,655.33万元,主要是由于:

香港怡达及其附属公司原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历史原因及业务和经营的需要与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形成了金额较大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即上表中的期初余额。

由于该等往来无法简单地以债权债务相抵的方式进行清收,所以公司出售香港怡达股权时设计了以瑞玉基金受让股权转让款以外的资金以现金方式来清偿香港怡达及其附属公司与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债权、债务往来的交易架构。代偿金额为约37,7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债务(即上表中,应收关联方债权66,655.33万元扣除应付给关联方的债务28,868.16万元后的差额,具体金额为37,787.17万元)。

经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11日、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10日、2017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德豪润达、香港德豪国际、瑞玉基金分别于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10日就香港德豪光电(即现在的“香港怡达”)100%股权的出售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同时,约定了瑞玉基金同意代香港德豪光电(即现在的“香港怡达”)偿还其对德豪润达及其子公司约37,7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债务。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均持续披露了该等款项的回收情况。

2)上表中,债权债务的本期发生额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本期发生额

公司将香港怡达出售后,大部分业务已经开始自产自销,但有一部分业务仍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有生产配套关系,因此产生了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上表中的应收账款也是基于这些日常关联交易产生的。公司在2017年、2018年度均根据双方交易的实际情况,对与香港怡达及其附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审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30日、2018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预计与怡达(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63)、《关于预计与怡达(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6)。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香港怡达及其附属公司于2017年度内因日常经营产生的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13,459.56万元、应付款项12,640.50万元,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上述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已按正常商业交易规则等进行现金结算,不构成财务资助,亦不存在超期未付的情形。

第二、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付账款的本期发生额

公司为了便于与香港怡达及其附属公司核对账务余额,每半年将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其发生的往来余额通过三方协议抵账至本公司账上核算,从而形成了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的往来发生额。

瑞玉基金代香港德豪光电(即现在的“香港怡达”)偿还其对德豪润达及其子公司约37,7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债务,已于2017年内偿付9,3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止2017年末,尚有28,350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债务待偿还。

2018年1-4月期间,瑞玉基金偿还上述代偿债务20,998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债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瑞玉基金已累计偿还30,348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债务,尚需代偿7,352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债务。

对于公司与芜湖怡迅、珠海怡迅、香港怡达的上述关联往来事项,公司均按规定分别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的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认为上述资金往来不构成财务资助,并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以及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的披露义务。

问题6、请详细说明你公司2017年度经营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答复:

公司2017年度经营现金净流量为5.05亿元,净利润为-9.66亿元,净利润与经营现金净流量存在重大差异。在此,公司采用间接法在现金流量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能较为清晰地说明这一重大差异的具体构成。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动明细如下:

具体说明:

1、 公司本年度由于新产品规划和技术路线更替等经营原因,对本期部分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15,550.86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52.68元,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2,000.40万元,根据公司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政策计提坏账准备13,573.15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2,577.10万元,当期计提和按规定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在利润表中,属于利润的减除项目,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

2、 公司本年度正常经营过程中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56,707.02万元,无形资产摊销12,245.59万元,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206.67万元,合计折旧及摊销70,159.28万元。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有的包括在管理费用中,有的包括在制造费用中,这些费用影响了当期利润,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有关的支出已经反映在以前年度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3、 公司本年度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2,145.63万元,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528.58万元,合计减少当期利润3,674.21万元,上述损失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影响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4、 财务费用28,560.13万元,投资收益6,086.87万元,公司发生的融资性财务费用影响了当期利润但属于筹资性的现金流量,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影响了当期利润但没有现金流入,上述两项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影响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5、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1,985.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3.9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使计入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但没有现金流出。

6、 存货账面余额期末比期初减少10,125.09万元,说明公司本期生产经营过程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货,耗用这部分存货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当期利润时已经扣除。

7、 经营性应收项目期末比期初增加5,079.89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期末比期初增加说明本期经营性收入中有一部分没有收回现金;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1,162.27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期末比期初增加说明本期购入的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支付现金,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包括在销售成本中。

综上分析所述,公司认为2017年度经营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2017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合理的。净利润的亏损主要是由于减值准备的计提、折旧及摊销、融资成本等主要项目的影响,但有关费用列支和亏损未影响公司日常的经营现金流,公司在经营现金资金流入方面保持平稳,有利于公司资金持续正常周转。

问题7、报告期内,你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8.46亿元、10.77亿元、12.64亿元和10.1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657.81万元、1941.64万元、-3273.42万元和-8.72亿元。请结合行业特征、成本费用归集过程,并对比同行业公司的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季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答复:

公司2017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7亿元、0.19亿元、-0.33亿元和-8.70亿元,波动较大的原因如下:

(1)受小家电业务第一季度为淡季的影响,第一季度为公司的传统产销淡季,第二、第三季度是本公司的销售旺季,因此第二、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毛利率等均较第一、第四季度高;

(2)财务费用的波动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小家电业务大部分为出口业务,受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较大,从而造成各个期间汇兑损益的波动,进而导致各个季度财务费用的波动;

(3)第二季度,本公司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1.25亿元,因而第二季度的净利润较高;

(4)第四季度,因公司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和处置,增加了管理费用-流动资产净损失1.75亿元;同时,计提较大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形成资产减值损失4.02亿元等,从而使第四季度的净利润为亏损8.70亿元。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小家电和LED双主业,LED产业涉及全产业链,涵盖LED芯片、LED封装和LED应用(包括照明和显示两类)。在目前的市场中,暂未找到与本公司一样同时跨小家电和LED两个行业的同行,勤上股份因横跨教育和LED行业,与本公司横跨两个产业有一定相似性。除此之外,公司只能从国内的上市公司中,分别找出经营小家电业务、LED业务的公司与本公司进行对比。

LED同行中,目前尚未看到与公司一样涉及LED全产业链的公司。其中,公司LED芯片产品为蓝绿芯片,主要用于照明光源,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互比对,华灿光电与公司芯片产品结构最为相似。

小家电同行中,除公司外,目前国内专注于小家电行业的上市公司有苏泊尔、九阳股份、闽灿坤B和新宝股份。其中,苏泊尔、九阳股份与公司经营模式有所不同,其产品均为自有品牌,且以内销为主;闽灿坤B的经营模式与公司较为接近,大部分产品采用OEM/ODM模式销往国际市场。

(1)同华灿光电对比说明:

2017年度,华灿光电其每个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华灿光电的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与本公司基本一致,由于该公司的LED芯片产品主要在国内销售,因此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其影响不大。2017年度,华灿光电继续扩张产能,得益于芯片行业的回暖,其销售规模及毛利均较2016年度得到提升。第四季度其没有较大额的资产减值和报废处理,除第一季度净利润略低外,第二至第四季度的净利润保持相对稳定。公司的芯片毛利率较上年同期约增长8.77%,与华灿光电的毛利率变动方向一致。

(2)同勤上股份的对比说明:

2017年度,勤上股份其每个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勤上光电的主营业务是教育培训和LED照明、显示屏产品等,营业收入每季度不均衡,净利润第一、第二季度较高,第三、第四季度较低。第四季度因其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形成了亏损。此外,勤上光电的业务范围均在国内,因而不受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毛利较均衡。另外,其LED行业毛利率同比下降-6.94%,与本公司因终端照明产品价格下降导致LED照明毛利率下降,进而使LED行业毛利率总体下降的方向一致。

(3)同闽灿坤B对比说明

2017年度,闽灿坤B其每个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闽灿坤B的小家电产品范围、经营方式与本公司的小家电业务基本一致,产品也以出口为主,第一季度为销售淡季,其第三季度为销售旺季,与本公司小家电业务的季节性变动大体一致。该公司规模相对较小,财务费用较低,资产减值损失较低,第四季度也没有大的变化,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相对平稳。2017年度,受原材料价格上升、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等影响,其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本公司的小家电业务毛利率同比也有所下降,与闽灿坤B的变动方向一致。

综上,本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分季度波动,是公司小家电业务季节性、人民汇率波动、政府补贴的不可持续性、材料成本变动等综合影响所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大体上一致。

公司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问题8、根据年报披露,LED行业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你公司2017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共计2.05亿元,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余额为1.25亿元。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2017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目前是否已收到相关款项,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依据,请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2)请说明目前LED行业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及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答复:

(1)公司2017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2,978,437.27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61,514,475.69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41,463,961.58元。具体情况介绍及会计处理依据分析如下:

(下转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