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上接56版)

2018-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6版)

本基金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注: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登记之日起计算。经过确权后持有人持有的原登记在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份额,持有期限自重新确认与登记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原登记在场外登记系统的份额,持有期限自其认购/申购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开展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进行公告。”

(十三)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原有表述为: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果终止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拟修改为: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删去《基金合同》“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等与基金募集发售及基金备案的相关内容,并就“基金的历史沿革”、“基金的存续”单设章节。

(十五)其他修改内容

为使《基金合同》适应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在根据上述转型方案的要点修改《基金合同》的同时,对《基金合同》其他部分条款一并进行了修改。

(十六)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份额折算安排等事项的转型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公告。

三、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一)投资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转型后的运作进行了充分分析。转型后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大陆A股市场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通过跨境资产配置,重点投资沪港深股票市场中的优势行业和优势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产品的跨市场投资策略更能适应不同风格的市场环境,满足投资者需求,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更有利于基金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提升。

本基金在A股市场投资和港股市场投资方面均配备了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基金经理,且负责港股投资的基金经理及相关投研人员平均具备5年以上的香港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投资方面具有较好的可行性。

(二)法律方面

本次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事项要求经出席会议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各自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因此本次基金转型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三)基金转型运作方面

为实现基金转型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已就基金转型有关的会计处理、登记、系统准备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经与基金托管人的沟通和协作,做好了基金转型的相关准备。本次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本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转型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转型方案。

(二)基金转型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由分级股票型基金变更为混合型基金,与原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方面有较大区别,风险收益特征也将发生变化,提示投资者关注。

(三)基金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为应对基金转型可能引发的大规模赎回,本基金会尽可能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以应对可能的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四)基金转型过程中的操作及市场风险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对于基金转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较大规模的申购赎回或市场风险对基金净值造成大幅波动,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申购赎回情况及时对可能存在的市场投资风险进行有效评估,保持相对合理的仓位水平,科学有效地控制基金的市场风险。

(五)折算后原场内份额后续安排

为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特对折算后场内基金份额后续安排进行如下提示:

自《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并开放跨系统转托管后,原场内份额持有人,可自行进行场外开户和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待关闭场内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本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上,届时仍持有场内份额余额的投资者,需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业务。

五、《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

(下转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