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8-2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83,642,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77,546,338.10元,2017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分红方案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4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调整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价格上限,具体如下:
因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8年5月16日)的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8121人民币折合兑付,即每股B股派发现金红利0.18港元(含税),故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由不高于5.00港元/股,调整为不高于4.82港元/股。
除上述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本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预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