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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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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诉案件更新的公告

2018-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8-5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诉案件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前期公告的诉讼情况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2018-54)。据公司汇集资料统计显示,截止5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合计83件,其中涉及凯迪生态母公司的有28件。从起诉类型来看,涉及劳动人事纠纷案件有4件;涉及贷款、租赁、保理等融资纠纷案件12件;涉及买卖、施工类诉讼的有67件。

另据统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标的额500万元以上、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案件17起。

在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相关诉讼文书后,公司积极与相关申请人进行了有效沟通,上述83起诉讼中,已经调解结案、和解撤诉的案件有20件。

二、近期诉讼情况

根据公司更新的诉讼统计显示,截至5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合计93件,其中涉及凯迪生态母公司的有35件。从起诉类型来看,涉及劳动人事纠纷案件有5件;涉及借款、租赁、保理等融资纠纷案件17件;涉及买卖、施工类诉讼的有71件。

另据统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标的额500万元以上、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或已经收到民事裁定书(诉前保全)的案件24起,具体情况如下:

在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相关诉讼文书后,公司积极与相关申请人进行了有效沟通,上述93起诉讼中,已经调解结案、和解撤诉的案件有21件。

三、上述涉诉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中票违约带来的连锁反应,部分债权人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启动了包括诉讼在内的应急措施。目前,公司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积极应对上述涉诉案件。上述涉诉案件中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的金额还未最终判定,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4 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8-56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迪生态”)于2018年5月21日发布了《关于大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凯迪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12128.41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53%,冻结期限为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阳光凯迪持有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次数增加3次,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收到的民事裁定书(诉前保全)显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的申请人为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冻结原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轮候冻结的申请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冻结原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部分的申请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冻结原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本次股份冻结尚未对本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未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4 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8-57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及其他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定期报告”)。由于公司旗下林业等资产所涉资料收集范围广,需完成的核实工作量大,且公司部分工程需要造价公司进一步评估,审计机构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日开始停牌(因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1月16日停牌)。公司2018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8年5月23日发布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风险提示性公告》。现就相关风险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

1、若公司在2018年7月2日前仍无法披露定期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4 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 7月2日起复牌,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4、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可以在公司披露相关报告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股票交易的申请,若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其他风险提示

1、重组不确定性风险提示

2018年5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未披露年报继续停牌及继续推动重组的公告》,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已到,公司股票不能再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理由停牌。但因公司2017年年报和2018年一季报未披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推动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公司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也将继续推进公司控股权转让等事宜。

截止2018年6月4日,资产重组事项未与交易对方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组协议,公司资产重组仍具有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提示

2018年5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中期票据无法按时兑付的公告》,公司中期票据已实质性违约,目前公司流动性资金紧张,公司债务负担较重,一年内到期债务数额较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3、关于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

2018年5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止2018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

4、大股东股票被冻结的风险提示

2018年5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大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并经过多番轮候冻结,共计112,128.41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53%,冻结期限为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

2018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5、公司涉诉案件的风险提示

2018年5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合计 83 件,其中涉及凯迪生态母公司的有 28 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标的额500万元以上、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案件 17 起,已经调解结案、和解撤诉的案件有20件。

2018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涉诉案件更新的公告》,根据公司更新的诉讼统计显示,截至5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合计93件,其中涉及凯迪生态母公司的有35件。从起诉类型来看,涉及劳动人事纠纷案件有5件;涉及借款、租赁、保理等融资纠纷案件17件;涉及买卖、施工类诉讼的有71件

截止2018年6月4日,相关案件未最终裁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4 日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8年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的公告

一、持有人会议基本信息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凯迪生态”)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1凯迪MTN1,债券代码:1182146)201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23日在武汉召开。本次会议由“11凯迪MTN1”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进出口银行主持召集。会议审议了《“11凯迪MTN1”相关工作议案及修订议案》

二、本次会议议案主要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了《“11凯迪MTN1”相关工作议案及修订议案》,包括如下内容:

议案1:关于要求发行人尽快偿还到期债券本息的议案(1)

议案2:关于要求发行人提供详细偿债计划的议案(1)

议案3:关于要求发行人为“11凯迪MTN1”提供信用增进措施的议案(1)

议案4:关于要求发行人支付违约金的议案(1)

议案5:关于要求发行人尽快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明确后续偿债工作联系人的议案

议案6:关于要求发行人在银行间市场及时披露信息的议案

修订议案1:关于要求发行人支付违约金的议案(2)

修行议案2:要求发行人披露相关信息的议案

修订该议3:关于要求发行人为“11凯迪MTN1”提供信用增进措施的议案(2)

修订议案4:关于将出售风电资产所得收入用于偿还债务本息的议案

修订议案5:关于将出售林地所得收入用于偿还债券本息的议案

修订议案6:关于要求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议案

修订议案7:关于要求发行人开展重大投资事项前征求债券投资者同意的议案

修订议案8:关于委托主承销商代理追偿的议案

修订议案9:关于授权主承销商聘请律师对发行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诉讼的议案

修订议案10:关于要求发行人提供详细偿债计划的议案(2)

修订议案11:关于要求发行人尽快偿还到期债券本息的议案(2)

修订议案12:关于要求发行人明确后续偿债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的议案

三、 发行人关于本次会议决议的回复

发行人同意议案1、议案5、议案6。

关于议案2、修订议案10、修订议案11和和修订议案12,发行人回复:公司正加紧推进资产重组和资产处置计划,争取尽快获得资金用于到期债务偿付;但目前无法实施该项议案具体偿还措施。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公司将与投资人加强联系,并根据情况及需要向投资人沟通公司情况,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关于议案3的回复,发行人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债持有人,中票票据持有人,及个别其他债务持有人均向公司提出增信要求,在各投资人合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平等、公平的原则,对现有可用于抵押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争取能提供增信方案。

关于议案5、议案6、修订议案2、修订议案6和修订议案12,发行人回复:公司正在全力配合,争取尽快完成2017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争取尽快公布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关于修订议案4和修订议案5,发行人回复:公司将积极推进资产处置工作,完成债务偿还。根据公司资产处置进度,及相关情况予以安排,统筹考虑支付方案的可行性。

关于修订议案1,发行人回复:公司并非恶意违约,不同意追加违约金。

关于修订议案3,发行人回复:公司目前所处的情况特殊,针对此事项已在持有人大会上与各参会持有人进行了探讨,并做了解释说明。

关于修订议案7,发行人回复:因公司目前所处情况特殊,正在全力推进资产重组工作。考虑到解决当前危机的时效性和公司正常经营的需求,不同意该项议案。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