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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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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注:基于上述修改,相应调整基金合同相应条款以及被引用条款的顺序、编号。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公告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同时对《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

二、 基金管理人就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历史沿革

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6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16年4月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6] 733号文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2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6日生效。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三)基金合同修改的可行性

1、基金合同修改事项不存在法律障碍

《基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

《基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

《运作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因此,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基金合同修改不存在技术障碍

基金合同修改后,本基金在技术系统运作上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同类基金并无明显差异,因此不存在技术操作上的障碍。

三、 修改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 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修改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修改基金合同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方案。

(二)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的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平安银行为万家

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增加平安银行为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盈,基金代码:A类003734,C类00373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自2018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办理万家瑞盈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一、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申购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

(2)有关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转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转6、400-888-0800

客服传真:021-38909778

网址:www.wjasset.com

风险提示: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参看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不承诺基金投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基金投资一定赢利,请投资者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

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于2018年6月4日与2018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发布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及《〈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更正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联系人:马晓倩

联系电话:95538转6;4008880800;021-38909769

邮政编码:20012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1)。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见附件2)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11日,即2018年6月11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万家中证创业成长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4)。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4)。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下一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如提交有效表决票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类别总份额的50%(含50%),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如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各类基金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的大会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提交有效表决票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各类基金份额需要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自份额类别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本次持有人大会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基金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18年7月16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停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5、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

1、《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2、《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3、《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4、《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事宜,将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基于此次基金转型事宜,需要对本基金基金名称、基金类别、基金的上市交易、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费用、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基金份额的分级、折算、配对转换等条款以及因法律法规变更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为实施本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根据《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相关内容对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2: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

修改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家中证创业成长分级”或“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24号文核准募集,于2012 年8月2日成立,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托管人。

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事宜,将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并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

2、本次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各自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故本转型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申购、赎回、转出或者卖出)。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转型方案要点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更名

基金名称由“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变更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折算与配对转换等机制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拟转型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由分级股票型基金转为混合型基金,因而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折算与配对转换等机制,删去相关内容,包括基金份额分级与净值计算规则、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其他相关业务、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基金份额折算、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终止运作、业务规则等章节以及其他相关条款。

(三)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及终止场内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终止上市以及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终止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

(四)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不少于20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赎回、卖出等选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选择期期间,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申购赎回、转入转出业务,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正式转型前,可选择卖出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或赎回、转出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等方式退出。

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将最终将转换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需应对赎回、转出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万家中证创业成长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转入、转出或调整赎回方式等。

(五)基金份额的转换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选择期届满后对投资者未赎回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以及持有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将万家创业成长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A类基金份额(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1、基金份额净值折算

(1)将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折算成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按照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持有人折算后新增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份额数×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折算比例

(2)将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的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量相应增减)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1.0000

折算后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份额数×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8位,小数点第8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的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时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完成的当天,即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对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变更登记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原场外份额结转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原场内份额结转而来的基金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流程

1)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基金更名。原“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变更登记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份额折算基准日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场内份额退出登记。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场内份额退出登记,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退出登记前的持有人名册。

4)基金管理人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退出登记前持有人名册将原场内持有人的份额统一登记到基金管理人在中登开立的场外基金账户下。

5)经原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确权申请,基金管理人把原归属于投资者的份额转到其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

基金变更登记成功后,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六)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就转型后形成的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新增的销售服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为:

“3、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支付给各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完成(指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之日起,《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基金份额的确权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原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需要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原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投资者完成确权业务后方可办理赎回等业务,具体确权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规则制定相应的细则并公告。

基金转型完成后,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转型完成并开放赎回业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原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由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终止上市,且终止场内申购赎回,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原场内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基金管理人把原归属于投资者的份额转到其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此过程称之为“确权”),待确权成功并经转型后新基金恢复赎回业务后,方可办理赎回或其他业务。

经过确权后持有人持有的原登记在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份额,持有期限自重新确认与登记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原登记在场外登记系统的份额,持有期限自其认购/申购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九)修改基金的投资

1、投资目标

原有表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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