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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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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8-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42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 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7,694.46万元

● 由于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7年4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极公司”)、重庆一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帆公司”),请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资金占用利息,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编号为“2017-033”的临时公告。

二、案件判决情况

八建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7)渝05民初690号《民事判决书》,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判决如下:

(一)解除八建公司与无极公司就“雷士大厦”工程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二)无极公司支付八建公司工程款16,170.98万元,并以该款为本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至该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0%支付利息;

(三)无极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1,950.00万元,并以该款为本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至该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0%支付利息;

(四)无极公司支付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述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的资金占用利息6,155.23万元;

(五)八建公司在工程款16,170.98万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一帆公司对工程款15,993.16万元和履约保证金1,950.00万元,以及以工程款15,993.16万元和履约保证金1,950.00万元为本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0%产生的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无极公司追偿;

(七)驳回八建公司其他诉求。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17)渝05民初690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