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ST创兴编号:临2018-033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股东的通知,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百汇兴”)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0%)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8月15日。详细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公告》(临2016-018号)。自初始交易日至本公告日,厦门百汇兴根据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以其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对前期股份质押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包括:于2017年4月26日补充质押934,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于2017年12月13日补充质押10,0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5%)股、于2018年2月1日补充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于2018年2月2日补充质押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于2018年5月4日补充质押1,6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质权人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洋”)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2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7月26日。随着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厦门大洋于2017年4月2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
厦门大洋已于2018年3月27日将上述质押的本公司股份9,7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提前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50,519,24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5.39%;累计被质押的股份合计为62,540,59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70%,具体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2,540,594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0%;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2,540,59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70%。
2. 截至本公告日,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3,002,806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
3. 截至本公告日,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461,327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
4. 截至本公告日,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3,514,51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厦门大洋共持有本公司已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
三、其他说明
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百汇兴办理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厦门百汇兴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