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事项裁决结果的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7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事项裁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终局裁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为仲裁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0,000万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有待于仲裁的进展及裁决执行情况而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因与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之间股票质押业务纠纷,向位于哈尔滨市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被受理(详见公司2018年1月30日披露的临2018-006号公告)。2018年6月1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此案作出终局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本次仲裁起诉时间:2018年1月25日

本次仲裁受理时间:2018年1月26日

本次仲裁机构名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本次仲裁机构所在地:哈尔滨市

仲裁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代理人:宋利媛、刘鹏,工作单位: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仲裁被申请人之一: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

仲裁被申请人之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

本次仲裁案件金额:人民币30,000万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

二、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29日,申请人与弘高慧目签订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协议》。同日,双方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约定,弘高慧目将其持有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弘高创意,股票代码002504)的65,000,000股股票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双方约定的具体初始交易成交金额为300,000,000元人民币。2017年11月17日,弘高中太与申请人签订了《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弘高中太以其持有的弘高创意的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票,以及派生股票质押给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弘高慧目向申请人履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购回及主合同中其他义务提供一项合法有效的担保。

2017年5月2日,弘高创意董事会发布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该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弘高,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出现上述情形,申请人有权要求弘高慧目提前购回,但弘高慧目未按照约定向申请人履行义务。申请人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向仲裁委申请了仲裁,要求弘高慧目尽快偿还申请人的融资本金300,0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债务。

三、仲裁裁决情况

2018年6月1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结果为:

(1)被申请人一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给付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欠款本金3亿元及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止的欠款利息5,845,479.00元。被申请人一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还应支付自2018年1月26日起至实际偿付日为止的利息,具体数额以实际欠款额为基数,按年利率5.6%计算;

(2)被申请人一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给付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10日至2018年1月25日止的违约金2,349万元。被申请人一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还应支付自2018年1月26日起至实际偿付日为止发生的违约金,具体金额以实际欠款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被申请人一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收到本裁决之日起15日内给付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差旅费、财产保全费用122,285.00元;

(4)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有权对被申请人一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弘高创意,证券代码:002504)共6500万股的全部或部分、以及被申请人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弘高创意,证券代码:002504)共1000万股的全部或部分予以实现质权,即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裁决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即3亿本金及直至实际偿付日为止的利息、违约金、应向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的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差旅费、财产保全费用等费用)优先受偿;

(5)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预交的仲裁费用1,710,84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由被申请人一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在收到本裁决之日起15日内一并给付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应当交纳的仲裁处理费6,307.00元,由其自行承担。

上述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有待于仲裁的进展及裁决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报备文件

1、仲裁裁决书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投集团)计划自2017年12月6日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含2017年12月6日首次增持金额,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截至2018年6月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哈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463,447股,增持金额21341.67万元,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35%。

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哈投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哈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68,371,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4%。

(三)截至2018年6月5日哈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96,834,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37.7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哈投集团认为,公司目前的股票价格不能完全反应公司转型以来的价值,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并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哈投集团进行本次增持。

(二)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四)增持股份的金额:拟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含2017年12月6日首次增持金额)。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10 元/股。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止六个月内。

(七)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哈投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6月5日,哈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463,447股,累计增持金额21341.67万元,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3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哈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796,834,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9%。

由于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凯臣先生任哈投集团董事并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张凯臣先生与哈投集团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18年6月5日哈投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张凯臣先生在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493,447股,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1.3514%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哈投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临 2017-089、临 2017-092、临 2017-093、临 2017-094、临 2018-002)。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哈投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9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8年黑龙江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也可添加全景·路演天下小秘书路演君(微信号luyanjun1999)为好友,让路演君帮您提问。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周四)14:00至16:30。

届时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凯臣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名佳先生,总会计师贾淑莉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管将全程在线,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