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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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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4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4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5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收到7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王剑璋女士书面报告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对王剑璋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确认,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卫勇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临2018-015)。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构建全新零售体系,提升用户服务体验,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电子商务相关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因变更《公司章程》引起的相关变更工作,并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在内的相关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手续。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16)。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

简历

卫 勇:男,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综合处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经济处副处长,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务,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资本运营部执行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部执行总监。现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财务总监、证券事务部总经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上汽香港投资公司总经理、上汽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5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工作变动,王剑璋女士书面报告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对王剑璋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确认,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卫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

简历

卫 勇:男,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综合处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经济处副处长,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务,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资本运营部执行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部执行总监。现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财务总监、证券事务部总经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上汽香港投资公司总经理、上汽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04证券简称:上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16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6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虹口区同嘉路79号)3号楼3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6日

至2018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提案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3月30日、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6月21日(周四)9:00—16:00

3、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立信维一软件”(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轨道交通:轨道交通2、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4、联系办法: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女士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